索引号 | 01525939-x-/2023-013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太平镇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日期 | 2023-01-30 |
文号 | 浏览量 | 54 |
太平镇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太平镇人民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年度报告由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7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公布在施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施甸县太平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施甸县太平镇人民政府,邮编:678205;电话:0875-3033173;传真:0875-3033173。
一、基本情况
2022年,我镇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认真按要求编制,并通过宣传栏、公告、政府门户网站等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同时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并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等规定。
(一)主动公开
按照《条例》规定,2022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2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公开86条,太平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公开36条。内容涵盖机构信息、工作信息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太平镇2022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由太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组长,宣传委员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站所负责人、各村委会主任任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主任担任政务服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及时做好太平镇政务服务平台信息的更新。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单位工作的基本制度,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并把政务公开作为我镇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产生政务信息职能机构各司其职,在法定时限内及时提供、发布自身经办所产生的各类信息。
2.健全公开机制,主动公开信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主动公开政府、民政、财政、政府信息等年度工作报告。对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突出涉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及时主动地公开,做到让群众知晓、让群众监督、让群众参与。同时,按照县委、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政府网站信息上传与审核发布办公室负责制。太平镇所发布的信息均按照保密规定要求,由分管领导审查后,再发布至政务公开网站。
3.夯实平台建设,加强互动交流。规范化建设便民服务中心,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公开专区建设,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政策信息,开展互动调查,对群众关心和反应热烈的问题进行回应解答。并运用公示栏、公示牌等将需要公开的内容制作成版面,悬于办公大楼或政府门口显眼处,方便群众寻找办事。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政府公开信息依托“施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shidian.gov.cn)这一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做到及时更新,严格审核,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实效性、准确性。
4.监督保障。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60
| 5
| 8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
| 本年增/减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从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上有差距。少数站所部门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有的甚至认为公开就是公布,公布了也就完事了,对群众的意见重视不够、研究不够,更谈不上整改。二是业务水平有待提升。部分信息公开不准确,未能全部按照时间节点公开信息,公布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对应公开信息未做到熟悉掌握,政务信息公开不全面,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三是监督方面力度不足。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程序有待完善,办公室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查、协调发布还有待提高,对各职能部门信息公开仍未形成常态化监督检查。
(二)具体改进措施
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太平镇下一阶段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提高思想认识,提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2.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3.加强监督管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镇机关以及镇机关站所及镇属办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同时,加强公开内容审查和协调发布,对保密信息,群众隐私坚决做到不泄密、不透露,并定期对各职能部门进行工作提醒,对应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发布,不断拓宽政务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2023年度没有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