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7-3-/2019-0929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老麦乡 |
公开目录 | 重要事项公示 | 发布日期 | 2019-09-29 |
文号 | 浏览量 | 10 |
保山市施甸县老麦乡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施甸县老麦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施甸县老麦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编报和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做好统计工作;扶着本辖区内经济发展管理工作,根据政府授权组织实施行政区内社会发展项目。
制定社会个性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退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宗教和侨务等工作。
保护全民所有的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政,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回话,加强公用、集镇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治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指导、支持、帮助村(居)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委员会民主自治。
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推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办理乡党委和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脱贫攻坚深入推进2017年底前已脱贫372户1723人,2018年脱贫646户2773人,截止2018年底未脱贫630户2172人,贫困发生率9.66%。2018年老麦乡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扎实开展精准帮扶工作,切实做到真扶贫、扶真贫。一是解决贫困户收入的问题。按“近抓畜牧、远抓林果、长短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采用“公司+政府+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围绕特色水果、药材种植和畜禽养殖等产业进行落实。目前已实现每户1至2项产业履盖。2018年开展建档立卡人口职业农民和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350人次、引导建档立卡劳动力就业转移325人次,同时以“贷免扶补”形式发放小额贷款2045万元,扶持339户1359人。二是确保安全稳固住房保障。首先是易地扶贫搬迁。2018年完成搬迁任务229户1069人,其中:县城小高层128户601人、嘉城名都广场13户64人、太和二期小高层88户404人。其次是农村危旧房改造。2018年全完成“四类对象”危房改造74户。三是适龄青少年就学有保障。教育上加强政策宣传,落实助学政策。采取“送教到家”行动,帮助6名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发放寄宿生补助资金204.16万元、营养餐补助资金99.6万元,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到上海就读职业技术学校6人,“雨露计划”补助192人次 ,兑补资金22.8万元。顺利通过了义教均衡发展国家考核验收。四是基本医疗有保障。按脱贫退出验收标准建设了7个村卫生室、配备乡村医生29人。落实基本医疗和大病医疗救助政策,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优先挂号、绿色就诊和“一站式”结算。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合率达100%、家庭医生签约率100%。五是社保养老和兜底有保障。2018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参保,参保率达100%。发放城市低保资金36.56万元、农村低保资金377.24万元、特困人员供养资金108.87万元、城乡大病医疗救助资金9.28万元、城乡临时救助资金82万元。六是享受扶贫政策、资金、项目帮扶。全乡建档立卡贫困户已得到户、村脱贫标准中所列项目或资金中一项以上帮扶,主要包括参与易地搬迁、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能繁母猪养殖及花椒种植产业带动、教育“雨露计划”扶持、耕地集中流转租赁收益、就业技能培训、“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医疗扶持和大病救助、低保保障、临时救助和社会兜底等方面。七是加强扶贫工作队伍建设。在县级挂包部门派驻人员基础上,抽调乡村骨干,配齐配强扶贫队伍。目前全乡共有县派驻村工作队员35名,县乡共计403名挂包干部进行了多轮“挂包帮 转走访”,对全乡2168户9683人建档立卡户采取定期不定期入户开展扶贫政策宣传、落实帮扶措施到户等工作。
农业规模初具雏形,抓实种植业,推进养殖业,壮大支柱产业,实现农村经济跨越发展。
种植业上,2018年完成粮食播种面积43387亩,全年人均产粮达529.81公斤,超过粮食安全指标129.81公斤,实现了区域内粮食供给安全。完成核桃抚育补植21640亩,种植“两青”作物2200余亩,实现产值980万元。完成烤烟种植10395亩,交售烟叶2.73万担,实现产值3767.71万元。完成病虫草鼠系统防治26500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28000亩、推广农机作业51000亩。完成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两青长寿豌豆样板333.34亩。完成杨柳村400亩中草药马蹄香示范基地建设。完成杨柳村老麦村2000亩优质黄梨种植。完成政策性玉米作物保费收缴和受灾资金理赔工作。完成中央农业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16399.38亩2113060.11元兑补。逐步实现农业机械化,全乡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21771千瓦,拥有大小型拖拉机等206辆(台)、耕整地机械1450套。
养殖业上,2018年全乡完成畜牧业产值11489万元,肉类总产量5113吨,禽蛋产量156吨。生猪存栏43514头、出栏61623头,能繁母猪存栏4861头、出栏3407头,牛存栏 8875头,羊存栏1281只,禽存栏94653羽。完成猪品种改良6168窝,牛冻精改良1503头。指导生猪养殖科技示范户20户,派出科技人员5人,带动示范户周边生猪养殖100户。按质按量完成猪、牛羊、禽类免疫措施。完成县乡畜禽养殖技术培训班8期389人次、举办防检员培训7期63人次,输精员培训2期28人次。完成建档立卡户优良种母猪1379头、中华小蜜蜂300箱发放工作。完成能繁母猪共投保4437头,理赔154头、生猪良种补贴3409窝。完成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7.27万元,草原使用权证更新换证39户56本。完成皇竹草种植1066亩、一年生黑麦草种植1115亩。
基础建设逐步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投资618.82万元完成浦发基金人饮巩固提升工程5件、双塘子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件,投资832万元完成骨灰堂建设7件。投资518万开工老麦中学教师周转房建设项目,投资1506万元完成清河村小仆寨滑坡治理项目,投资2043万完成茨桶村村组道路建设项目、投资1629万元完成红谷村村组道路项目,投资1008万元开工老麦乡联谊小学新建项目,开工建设投资5954万元的老麦乡万头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太和安置点二期小高层建设项目,投资950万完成杨柳安置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投资853.31万元完成太和、杨柳、红谷、茨桶村级文体活动室建设项目,投资796.5万元完成太和、红谷、茨桶村垃圾热解气化站建设和垃圾集中收储转运设备购置。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环境污染治理保卫战持续推进,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一是建立以乡、村两级“河长”为主体的“河长制”体系,确立乡级总河长、河段长、村专管员工作机制,加强对境内14座水库、30个坝塘、19条沟渠整治工作。扎实开展排淤通渠、除杂清污的“清河行动”。二是启动农村垃圾收处工作,全乡配备垃圾车7辆、垃圾斗42个,建设垃圾热解气化站3座,全乡于2月份启动垃圾定点收集、统一转运、集中处理的模式。三是持续深入开展“两违”、“两乱”综合治理工作,分布实施,逐步拆除违规乱建、破坏乡村规划布局的违章建筑,清理一批破坏青山绿水、严重影响人居环境的“两乱”行为。四是大力开展护林护草工作,全乡选配46名护林员分别对七个村的森林资源进行有效的管护,有力的打击了私挖乱采、滥砍滥伐的破坏行为,为青山常在、绿水长流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五是以项目为支撑,完成杨柳、黄家低效林改造10640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1100亩、陡坡地生态治理328亩。
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一是落实教育先行、素质优先,全面推行师生德育建设,在全乡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2018年老麦乡中小学教学质量综合Z分位列全县第三。
二是全面落实医疗和社会保障。老麦乡2018年共有21606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97.16%,建档立卡户参保率100%,按质按量完成参保任务。养老保险参保9283人,建档立卡人口参保对象100%参保。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683人,其中建档立卡4503人。集中开展种养殖、中式烹调、电焊工等培训10个班483人次,有序劳务输出3702人。
三是始终坚持和完善综治目标管理、扎实推进平安建设。以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宗旨和目标,把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推进。2018年共接警150起,刑事案件11起,查处治安案件40起,查处违法人员45人,查破毒品案件2起,查出吸毒人员17人,缴获毒品海洛因1.8公斤,有力的打击了一批违法犯罪,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有效的维护了辖区社会秩序的持续稳定。受理来信来邮信访事项6件,办理答复6件,息诉息访6件。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全乡安全生产大检查6次,参与检查人员80余人次,深入学校、食馆等重点单位和行业,排查发现一批、整改落实一批。森林防火严抓不懈,建立了一支4人的专业扑火队,组建了7个村义务扑火队,发放通知书和防火令共7000余份,完成森林火灾投保80458.49亩,“禁火令”期间,未发生大面积森林火灾。四是改革工作持续推进。殡葬改革顺利开展、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有序推进,完成53385亩土地测绘、公示及颁证工作。
此外,统计、老龄、档案、电力、通信、金融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的进步和成效,为全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施甸县老麦乡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9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5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施甸县老麦乡人民政府
2.施甸县老麦乡党委
3.施甸县老麦乡人大
4.施甸县老麦乡人民群众团体
5.施甸县老麦乡财政所
6.施甸县老麦乡计生办
7. 施甸县老麦乡经管站
8. 施甸县农业局老麦农业技术推广站
9. 施甸县老麦乡畜牧兽医站
10. 施甸县水务局老麦水利工作站
11. 施甸县老麦乡林业服务中心
12. 施甸县老麦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3. 施甸县老麦乡文化站
14.施甸县老麦乡广播站
15. 施甸县老麦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16. 施甸县老麦乡中心校
17.施甸县老麦乡中学
18. 施甸县老麦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9.施甸县老麦乡党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5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2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53,443,607.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960,567.00元,占总收入的99.1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483,040.00元,占总收入的0.9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070352.67元,增9.12%,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4.23%;国防支出减少91.48%;公共安全支出增加15.42%;教育支出增加6.61%;科学技术支出增加8.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6.7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减少5.78%;城乡社区支出增加2054.56%;农林水支出减少16.5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减少8.60%;住房保障支出减少80.7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57,970,518.66元。其中:基本支出42,933,810.73元,占总支出的74.06%;项目支出15,036,707.93元,占总支出的25.9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352058.14元,减少4.23%,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12.10%;国防支出减少76.53%;公共安全支出增加11.87%;教育支出减少6.19%;科学技术支出增加8.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5.4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减少4.61%;城乡社区支出增加915.50%;农林水支出减少38.9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减少8.6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减少100%;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15.09%;其他支出减少68.64%。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施甸县老麦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933,810.7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622.75元,减少0.53%,主要原因分析:1.工资福利支出资金,新增支出4346521.69元;商品服务支出(公用经费),减少支出313380.05元,具体为会议费、接待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有所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支出4313884.39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施甸县老麦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036,707.9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74680.89元,增长18.75%,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67000;教育支出减少1,276,286.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6,583.30;城乡社区支出增加5,864,710.87;农林水支出减少3,430,000.00;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362,700.20;其他支出减少250000。具体项目包括施财建〔2018〕14号中信学校教师周转房、黄家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公车购置项目、施财教〔2016〕103号黄家小学教学楼全面改薄省级资金、施财教〔2017〕95号全面改薄大寨小学厕所、施财预〔2015〕134号施甸县2015年西部基层政权建设资金、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黄家村集镇开发项目、施财预〔2018〕667号安排6个乡镇6个安置点欠款、施财农〔2018〕83号美丽乡村文化试点项目、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359,074.5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5%。与上年对比增加2,040,614.05元,增长3.69%,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4.23%;国防支出减少91.48%;公共安全支出增加15.42%;教育支出增加6.61%;科学技术支出增加8.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6.7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减少5.78%;城乡社区支出增加2054.56%;农林水支出减少16.5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减少8.60%;住房保障支出减少80.7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308,931.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996865.60;商品和服务支出1499735.4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67430.18;资本性支出449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7,04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77,3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5.教育(类)支出30,826,920.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7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9345645.29;商品和服务支出2725365.7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864484.8;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2500000.00;资本性支出2391424.93。
6.科学技术(类)支出122,20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09222;商品和服务支出12981。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91,03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80112;商品和服务支出1086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21,608.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789292;商品和服务支出2781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926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56,26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37769;商品和服务支出6386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46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433,124.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66108;商品和服务支出234016.5;资本性支出6033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272,717.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282975.6;商品和服务支出1102525.4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032216.9;资本性支出1855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4,5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商品和服务支出150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07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37,34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2%。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5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537099。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29000元,支出决算为583,068.20元,完成预算的92.7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1,865.20元,完成预算的84.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1,203.00元,完成预算的99.7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费完整预算49.8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43,341.41元,增长8.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长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4,215.41元,增长22.3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684.59元,减少0.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74.00元,下降0.2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449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1,865.20元,占41.48%;公务接待费支出341,203.00元,占58.52%。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1,865.2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44,900.00元,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原有公车老化、报废。本年支出44900元为补齐剩余车款。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6,965.2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公务活动、脱贫攻坚、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1,20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41,20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务检查,调研,交流学习(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 (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老麦乡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20,086.1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79846.22,主要原因分析统计口径不一致,2017年决算数中含老麦所有下级单位,2018年口径含政府、人大、党委、财政所等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2346395.84,财政所173690.35。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施甸县老麦乡部门资产总额36,035,085.57元,其中,流动资产17,362,826.85元,固定资产18,672,258.7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87,022.3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526,210.92元,固定资产增加2,239,188.5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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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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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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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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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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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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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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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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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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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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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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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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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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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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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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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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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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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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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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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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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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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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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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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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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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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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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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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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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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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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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3508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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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6282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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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2607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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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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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078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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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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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9079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XX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90791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件(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