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7-3-30/2016-0412044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老麦乡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4-12-27 |
文号 | 浏览量 | 8 |
老麦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老麦乡2014年狂犬病防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社区)、乡直有关单位:
狂犬病俗称“疯狗症”,是一种人畜共患烈性传染病,人一经感染发病,目前还没有特效治疗方法,死亡率达100%。施甸县2013年8月发生首例狂犬病病例,截至目前,已累计发病死亡5例,全县狂犬病疫情呈上升趋势,极大地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定于8月20日至9月15日在全乡范围内开展狂犬病防控专项行动,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云南省狂犬病应急处置预案》和《施甸县狂犬病防控工作预案》等相关规定,结合老麦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本着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加强狂犬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狂犬病防控工作的领导,建立防控工作联动机制,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有效预防、控制和扑灭狂犬病疫情。
二、组织机构
成立老麦乡2014年狂犬病防控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段从坤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陈加国 乡纪委书记
赵建斌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季 光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老麦派出所所长
刘经国 老麦卫生院院长
杨金彪 老麦兽医站站长
赵加俊 党政办负责人
成 员:陈荣桥 财政所所长
盛复健 纪检专干
张文春 村规办、环保工作负责人
段治吉 公路管理所负责人
赵月柳 中心校校长
杨新升 文化站站长
胡良华 民政办负责人
张家明 食安办负责人
段晓波 宣传委员
王恩林 兽医站工作人员
寸待邦 由旺工商分局负责人
胡从军 太和村党总支书记
杨永兴 黄家村党总支书记
王金路 杨柳村党总支书记
杨德华 老麦村党总支书记
王宪珍 茨桶村党总支书记
李学华 红谷村党总支书记
杨朝湘 清河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畜牧兽医站,由赵建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金彪、刘经国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联系人:赵金芝,电话:0875-8883923。各村(社区)要成立狂犬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将狂犬病防控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三、目标任务
(一)犬只的管理:巨型烈性犬只管理、办证率达到100%,其它犬只加大办证力度。
(二)犬类狂犬疫苗免疫接种率:全乡犬只免疫接种率达80%以上。
(三)病犬、疯犬、流浪犬、无主犬和不接受免疫的犬只捕杀率100%。
(四)一犬伤多人事件的报告处置:报告率100%,处置率100%。
(五)狂犬病防控知识宣传:在全乡范围内宣传狂犬病防控知识,街道居民知晓率达85%以上,农村居民知晓率达80%以上,医务人员知晓率达100%。
(六)暴露人群救治处理:伤口及时规范处理率100%;人用狂犬疫苗接种率100%。
四、职责分工
乡党政办:负责组织、协调各村(社区)、乡直有关单位共同做好狂犬病防控工作,制定狂犬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乡纪委:负责对全乡狂犬病防控专项行动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乡宣传办、文化站:负责做好狂犬病防控法律、法规及防控知识的社会公益性宣传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作狂犬病防控宣传资料。
老麦卫生院: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的组织供应和免疫注射;负责犬伤患者的伤口处理、病人诊治;负责人群狂犬病的疫情统计、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定期向上级报告情况;做好狂犬病死亡者的尸体消毒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狂犬病防控和宣传教育工作。
乡畜牧兽医站:负责兽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和动物免疫接种;负责疫苗安全性和效果的评价;负责登记、统计养犬数量及犬只变动情况;对犬只进行预防接种、登记并统计报告家犬免疫数;负责犬类及其产品的市场检疫;负责动物狂犬病诊断、疫情统计、监测和犬伤家畜(禽)的处置及报告;负责指导患狂犬病死亡的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狂犬病防控和宣传教育工作。
老麦派出所:负责城乡养犬的审批、管理,处理违章养犬,配合捕杀病犬、疯犬、流浪犬、无主犬和不接受免疫的犬只,查处拒绝、阻碍狂犬病防控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案件。对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或者伤及他人的行为依法给予处罚。
乡财政所:负责落实免疫、捕杀、监测、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疫情控制工作所需经费。
乡公路管理所:负责犬只运输安全管理,严禁疫区犬只运往非疫区;按规定凭检疫证明和免疫证明承接运输犬类及其产品,负责汽车运输犬只的消毒,配合乡畜牧兽医站做好检疫和卫生监督。
老麦中心校:负责校园狂犬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举办狂犬病防控知识讲座。
乡民政办:负责受伤害家庭生活困难群众的安抚和救济工作。
乡村规办、环保办:负责对全乡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工作。
乡食安办:负责人用狂犬疫苗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强化人用狂犬疫苗及抗血清供销渠道的管理,做好人用狂犬疫苗及抗血清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负责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人用狂犬病疫苗等违法行为。
由旺工商分局:负责稽查、取缔非法的犬类交易市场;关闭疫情严重地区的犬类市场;协助乡畜牧兽医站对农贸市场出售的犬类和加工制品的检疫;协助乡公路管理所查处违章携带、运输犬只事件。
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组织落实宣传、捕杀、免疫接种等各项狂犬病防控措施。
五、防控措施
(一)迅速组织捕杀。对全乡范围内病犬、疯犬、流浪犬、无主犬和不接受免疫的犬一律进行捕杀。各村(社区)范围区域内公共活动场所、主要交通干道由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
(二)筛查犬伤人员。各村(社区)认真组织筛查2013年8月至今犬伤暴露人群,确保未接种狂犬疫苗者及时补种疫苗。
(三)规范处置犬伤。卫生部门开展医务人员狂犬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犬伤有效处置能力,规范接种人用狂犬病疫苗。
(四)加强犬只免疫。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犬只登记,摸清犬只底数,组织落实犬只疫苗接种。
(五)规范犬类管理。全乡犬只实行拴养和圈养,饲养者到乡畜牧兽医站进行预防注射、登记后,到派出所办理准养审批手续;严禁携带犬只进入学校、医院、商店等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加强宣传教育。各村(社区)要加大对群众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将《狂犬病防治知识宣传单》发放到户;宣传、文化站要充分利用传单、宣传栏、广播等广泛宣传狂犬病防治知识;乡中心校要在各中小学校点开展狂犬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班主任作为宣讲责任人,要有教案、有授课记录;卫生部门利用公卫信息平台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狂犬病防治知识宣传。
六、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启动专项行动阶段(8月20日—21日)。研究制定全乡专项行动方案,召开工作会议。8月20—21日前各村(社区)召开启动会。
(二)宣传、登记阶段(8月22日—23日)。开展狂犬病防控宣传,筛查犬伤暴露未接种狂犬疫苗人群,登记饲养犬只。
(三)免疫、捕杀阶段(8月24日—9月8日)。捕杀辖区内所有病犬、疯犬、流浪犬、无主犬和不接受免疫的犬,对犬伤暴露未接种狂犬疫苗人群进行预防接种,对登记饲养犬只进行预防接种。
(四)查缺补漏、总结验收阶段(9月9日—15日)。各村(社区)针对各项任务指标查缺补漏,全面总结,9月15日前向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接受验收。
七、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乡直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狂犬病的严重危害性,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把预防控制狂犬病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成立工作机构,抽调专门人员,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强力推进,确保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乡直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宣传单及会议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狂犬病防控知识以及狂犬病的危害和控制要求,提高广大群众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动员群众不做违章养犬者,主动参与狂犬病防控工作。
(三)密切配合,规范管理。各村(社区)、乡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积极配合,依法制定预防控制狂犬病发生和流行的强力措施,落实各项防控责任。卫生院、畜牧兽医站、派出所、综治办等部门要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分析总结,为建立狂犬病防控工作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四)强化落实,严格督查。乡纪委要对狂犬病“管、免、灭”等综合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落实的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对造成疫情蔓延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督查组加强防控工作督查。
附件:2014年老麦乡狂犬病防控专项行动统计报表
老麦乡人民政府
201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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