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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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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37-3-30/2016-0412040 发布机构 施甸县老麦乡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14-12-27
文号 浏览量 404
主题词 其他
开老麦乡人民政府关于集中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老麦乡人民政府关于集中

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乡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2014年8月12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云南省人民政府分别召开会议,就开展为期5个月“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根据《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以“六打六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内容

突出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运输、油气管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六打六治”:

(一)打击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问题。

(二)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问题。

(三)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充装、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

(四)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

(五)打击客车、微型面包车、水上运输船舶非法营运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违法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等问题。

(六)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

乡直有关单位及部门,结合全乡和行业工作实际,因地制宜确定专项行动具体内容。

二、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4年8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动员部署和摸底排查阶段(8月底前)

1.乡人民政府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公布专项行动举报电话。

2.乡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3.乡人民政府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分门别类组织摸底调查,查清本乡涉及“六打六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具体情节和行为,按照一企一档要求,列出企业清单,规范检查内容,建立动态监管档案。

4.对企业依法取得行政许可证照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将未取得证照或证照过期的企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5.组织企业开展全覆盖自查自纠。涉及“六打六治”范围的企业,要严格对照打击整治重点,检查本企业是否存在非法违法情况,能够自己纠正整治的,要及时纠正;未能及时纠正的,将自查情况向乡安监站报告,自觉接受处理。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9月—11月)

1.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集中开展打击整治。对存在六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且未整改或拒绝整改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由行业管理部门和行政执法机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对已公告证照过期的企业必须做到逐一检查,仍在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

2.乡专项行动小组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进行检查。每月至少开展2次联合执法行动。

(三)巩固深化阶段(12月)

1.乡人民政府对“六打六治”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检查验收,对已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乡人民政府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有关单位的企业,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照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涉及刑事犯罪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不能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二)严格责任追究。专项行动期间,同一企业1个月内发现2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予以关闭,并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因此导致事故的,在追究企业责任的同时,依法追究乡政府和主管部门及其负责人责任。对“打非治违”不力,连续发生因非法违法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依法追究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对应实施关闭而未关闭,甚至放纵、包庇非法违法行为的属地政府领导,要提请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

(三)落实“黑名单”制度。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拒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有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

(四)落实备案督办制度。对实施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并按国家规定上限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挂牌跟踪督办,并按照一案一档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上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五)实行约谈警示制度。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或行动期间事故多发的地区,按照相关规定逐级开展约谈警示。

(六)实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打非治违活动,坚持举报查实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努力营造全民“打非治违”的社会氛围。

(七)实行信息互通机制。各相关行业行政执法信息,及时报送县政府,并通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和相关部门。涉及吊销许可的,同时抄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四、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加强过程监督,推动责任落实。

(一)老麦乡专项行动领导机构

乡人民政府成立由乡长段从坤担任组长,副乡长杨富川、老麦派出所所长季光任副组长,乡安监站负责人张家明、老麦国土所所长段自兴、乡农科站站长何金位、乡文广站站长杨新生、乡林业站站长苏金波、乡畜牧站站长杨金彪、乡水利工作站站长赵正位、老麦卫生院院长刘经国、老麦中心校负责人李春波、乡村规办办公室主任陈永志、乡公路管理所负责人段治吉、老麦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张春明、老麦派出所专兼职交通民警王富林、乡宣传干事段晓波等为成员的老麦乡“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站,主任由张家明兼任,负责处理专项行动日常事务。

专项行动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二)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的职责分工

1.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专项行动:由乡安监站牵头组织,乡国土所等部门参加。乡安监站负责打击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以及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无采矿设计或不按设计开采,图纸造假、图实不符行为和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老麦国土所负责打击金属与非金属矿山非法开采、私挖乱采和群采群盗矿产资源、无采矿许可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行为、持勘查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不按期进行勘查施工或未依法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等行为。具体责任人为乡安监站分管领导。

2.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行动:由乡公路管理所牵头组织,老麦派出所、乡安监站等部门参加。乡公路管理所负责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运输,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乡安监站负责整治危化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认证问题,危险化学品生产充装环节和运输事故应急处置整治,老麦派出所交警中队按照职能开展工作。具体责任人为乡公路管理所分管领导。

3.建筑施工专项行动:由乡项目办牵头组织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乡公路管理所、乡水利工作站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开展工作。具体责任人为乡项目办分管领导。

4.交通运输专项行动:由乡公路管理所牵头组织,老麦派出所、乡文广站等部门参加。乡公路管理所负责打击客车、微型面包车、水运船非法营运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违法挂靠经营等问题,老麦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机动车辆超速、超员等问题,由乡公路管理所、老麦派出所交警中队联合查处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疲劳驾驶等问题。具体责任人为乡公路管理所分管领导。

5.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由老麦派出所牵头组织,乡文广站、乡安监站等部门参加。老麦派出所负责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消防重点单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具体责任人为老麦派出所所长。

6.特种设备专项行动:由乡安监站牵头,打击将开水炉(含茶水炉、过热水炉、热水炉)改为承压锅炉使用、出租的违法行为,整治“土锅炉”;打击非法制造、安装、使用起重机械违法行为,整治“土制起重机”和未经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的在用起重机。乡安监站、老麦派出所按照职责配合开展工作。具体责任人为乡安监站分管领导。

其他有关行业主管站所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明确细化重点打击和整治内容,深入开展专项行动。

(三)有关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

老麦派出所要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介入,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对暴力抗法行为要严厉打击。

乡纪委要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背后的“保护伞”,特别是对非法违法视而不见、官商勾结等问题。对工作不落实、整治不到位而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老麦国土所、乡安监站、乡公路管理所负责对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物品等行业企业登记注册情况进行梳理,结果抄报各相关部门,并将安全生产许可作为前置条件审查;对被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

宣传干事、文广站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协同发布安全生产举报信息。

各相关单位要把专项行动与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紧密结合,把重大危险源管理、重点环节和部位监控等情况列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在专项行动期间,只要发现有重大隐患的,一律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实施挂牌督办,并逐一跟踪落实销号。挂牌督办重大隐患要按照规定填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基本情况表》,整改结束要按照规定进行销号,相关材料形成后要及时报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专项行动负责人及联络员名单

老麦乡人民政府

2014年9月5日

附件:

专项行动负责人及联络员名单

1.专项行动负责人:杨富川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办 公 室 电 话:0875-8883966

传 真:0875-8883965

电 子 邮 件:lmbgsh@126.com

2.专项行动联络员:张家明 乡安监站负责人

办 公 室 电 话:0875-8883966

传 真:0875-8883965

电 子 邮 件:lmbgsh@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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