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1-0/20250501-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水长乡 |
公开目录 | 安全生产 | 发布日期 | 2025-05-01 |
文号 | 浏览量 | 0 |
全乡广大人民群众、各生产经营单位:
“五一”假期将至,正值生产经营旺季,各类文旅活动、交通出行、节庆消费增多,旅游、交通、消防、危化品、燃气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交织叠加。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假期安全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交通安全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无证驾驶、酒驾醉驾行为。2.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须规范佩戴头盔,严禁违法载人、闯红灯、逆行。3.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超载车辆及客货混装车辆。4.禁止农用三轮车、货车等非载客车辆违法载人。
二、消防安全(一)生产经营单位:1.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防火巡查和应急值守。2.确保消防设施完好,保持疏散通道畅通。3.严格动火作业管理,规范易燃易爆物品存放。4.加强员工消防培训,开展应急演练。(二)居民家庭:1.及时清理厨房、阳台、楼道可燃杂物。2.做到人离电断、气关、门窗闭。3.厨房用火不离人,电动自行车不进楼入户。
三、生产安全1.节前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重点排查消防设施及关键环节。2.加强员工安全教育,严禁酒后上岗、疲劳作业等违规行为。3.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4.完善应急预案,确保突发情况及时处置。
四、燃气安全1.严禁私自改装燃气设施。2.使用燃气时保持通风,做到人走火灭。3.定期检查更换燃气软管。4.发现泄漏立即关闭阀门,开窗通风,禁止启闭电器。
五、森林防火1.进入林区严禁携带火种。2.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包括吸烟、烧烤、烧荒等)。3.违反防火规定引发火灾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食药安全1.不购买“三无”食品,慎食生冷食物。2.不采食野生蘑菇,减少外出就餐。3.医疗机构及药店须规范采购渠道,做好购销记录。
七、防溺水安全1.家长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2.教育子女遵守“六不准”: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3.未成年人外出游玩应有家长陪同。安全无小事,防范靠大家。请全乡人民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共同筑牢安全防线,度过平安祥和的假期!
水长乡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