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为每人每年356元,其中单位缴纳196元(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由财政预算安排),个人缴纳160元(含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每人每年356元由个人全额承担,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每年1月一次性缴纳。筹资标准视基金运行情况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