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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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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7984238-8-/2019-1209007 发布机构 施甸县投资促进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9-04-02
文号 浏览量 15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投资促进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2019年度工作计划

施甸县投资促进局关于

政府信息公开2019年度工作计划

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为切实提高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制度化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保障,投资促进局成立了由徐永军局长任组长,张宝尹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主任杨江同志专门负责该项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年重要工作日程,认真学习贯彻施甸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精神,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规范信息公开的形式,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增强信息公开效果,不断推进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和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施甸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制订《施甸县投资促进局信息公开目录》和《施甸县投资促进局信息公开指南》,用以指导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制定了一系列制度以此指导、规范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公开范围

(一)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二)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

1.施甸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

2.施甸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3.施甸县外来企业项目投资流程、审批流程及办事流程;

4.施甸县招商引资工作动态;

5.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及动态。

(三)依申请公开

除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我局提出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我局依法向申请人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公开形式

政府信息公开要形式多样,渠道畅通,方便查询,要本着依法公开、主动及时、真实公正、有利监督的原则,结合实际,因事制宜,灵活多样,注重实效。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可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报刊、广播、电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应按照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申请的公开形式公开。法律、法规对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方式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全面、准确。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秩序。

(二)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公开内容要逐步从办事层面公开向决策领域公开推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三)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通过学习、培训等方式,继续提高有关信息报送员的写作能力,确保信息质量,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参考。

(四)抓好信息公开的规范运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和监督保障措施。

(五)做好重要基础工作。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做好当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计划公开,按时按规定报送需公开的各项材料。

(六)强化责任追究。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个人,明确责任,使政府信息公开走上经常化、制度化、信息化的轨道,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我局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