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1-0-03_D/2016-091800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水长乡 |
公开目录 | 农村危房改造 | 发布日期 | 2016-09-18 |
文号 | 浏览量 | 68 |
施甸县水长乡精准扶贫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2016年8月~2017年8月)
保山市工程咨询中心编制
2016年7月
项目名称:施甸县水长乡精准扶贫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单位:施甸县水长乡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陈志力(乡长)
编制单位:保山市工程咨询中心
资质等级:乙级、丙级
证书编号:工咨乙13020060030
法人代表:李大曦(主任)
工程设计单位:
预算编制单位:
项目负责人:冯灿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编制人员:
专业
| 姓名
| 职称
|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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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工程
| 冯灿国
|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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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畜饮水
| 汪红宇
|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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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工程
| 汪红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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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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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电工程
| 梁志林
|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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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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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定:熊明志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校对:段惠丽助理经济师
第一章概述
1.1项目概要
1.1.1项目名称
施甸县水长乡精准扶贫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
1.1.2项目建设地点
施甸县水长乡艾家凹、施甸县水长乡永保集镇
1.1.3项目建设单位及法人代表
项目建设单位:施甸县水长乡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陈志力(乡长)
1.1.4搬迁性质
贫困搬迁
1.1.5搬迁方式
分散迁出,集中安置
1.1.6搬迁规模及安置方式
根据迁出群众居住地贫困的实际情况,经对迁出地的入户调查落实,以“实事求是、精准扶贫”为宗旨,本着“ 以人为本、统一布局、节约用地、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原则,依据水长乡8个行政村搬迁对象的标准,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结合安置点的实际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搬迁农户293户,1172人,采取集中安置和插花安置的方式。
1.1.7年度搬迁计划及安置方式
2016年8月起,采用分散搬迁集中安置和就近插花安置的方式实施扶贫搬迁计划。项目迁出区为施甸县水长乡水长村、平场子村、小官市村、九条沟村、兵斗村、大山脚村、大箐脚村、永保村8个行政村下辖42个村民小组中293户1172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77户1108人。
1.1.8建设内容及规模
(1)建设内容
搬迁农户123户,492人,集中安置在施甸县水长乡艾家凹易地扶贫搬迁点。
搬迁农户170户,680人,其中:70户,358人集中安置在施甸县水长乡永保集镇易地扶贫搬迁点。100户,322人就近插花安置。
建设内容包括:1、安居及场地平整工程、2、人畜饮水工程、3、排水工程、4、通电工程、5、通路工程。
(2)建设规模
1、安居及场地平整工程:规划迁入区安置点2个,占地面积248亩。其中:艾家凹易地扶贫搬迁点占地面积150亩。其中:宅基地123宗,占地面积33.2亩,宅基地占地面积180平方米/宗,新建安居房123套,设计建房最低标准为砖木结构房1幢2层,建筑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户;水长乡敬老院占地面积6亩,新建综合用房一幢,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配套附属设施建设。
永保集镇易地扶贫搬迁点占地面积98亩。其中:宅基地70宗,占地面积15.74亩,宅基地占地面积150平方米/宗,新建安居房70套,设计建房最低标准为混凝土框架结构房1幢2层,建筑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户;配套农产品交易中心、活动广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2、人畜饮水工程:艾家凹易地扶贫搬迁点架设水管网9600米,其中:DN50mm热镀钢管6000米, DN25mm热镀钢管1200米,DN20mm热镀钢管1400米,DN15mm热镀钢管1000米,50立方米蓄水池一个。
永保集镇易地扶贫搬迁点架设水管网3600米,其中: DN25mm热镀钢管1200米,DN20mm热镀钢管1400米,DN15mm热镀钢管1000米,50立方米蓄水池一个。
3、排水工程:艾家凹易地扶贫搬迁点埋设DN800mm混凝土预制管1500米,砌筑检查井2座。
永保集镇易地扶贫搬迁点埋设DN800mm混凝土预制管1500米,砌筑检查井2座。
4、通电工程:艾家凹易地扶贫搬迁点由电力公司2016年农网改造项目负责实施,保证搬迁安置户入住前完成通电工程。本阶段不计列通电工程相关的工程量及投资。
永保集镇易地扶贫搬迁点该部分由电力公司农网改造项目负责实施,保证搬迁安置户入住前完成通电工程。本阶段不计列通电工程相关的工程量及投资。
5、通路工程:艾家凹易地扶贫搬迁点修建6米宽的水泥道路1500米。
永保集镇易地扶贫搬迁点修建6米宽的水泥道路1800米。
1.1.9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1)项目总投资
施甸县水长乡精准扶贫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总投资6192.46万元。其中:艾家凹易地扶贫搬迁点投资3924.22万元,其中:安居房25万元/套,共3075万元;水长乡敬老院共700万元,DN50mm热镀钢管29元/米,共17.4万元, DN25mm热镀钢管20元/米,共2.4万元,DN20mm热镀钢管12元/米,共1.68万元,DN15mm热镀钢管9元/米,共0.9万元,50立方米蓄水池一个,共2.6万元;埋设DN800mm混凝土预制管160元/米,共24万元,砌筑检查井0.12万元/座,共0.24万元;道路平均每公里造价67万元,共100万元。
永保集镇易地扶贫搬迁点投资2268.24万元,其中:场地平整投资350万元;安居房建设投资1750万元;人饮工程投资18万元,排水工程投资24.24万元;道路工程投资126万元。
(2)资金筹措
申请上级补助1654.73万元,整合部门资金560万元,农发行转贷资金420万元,地方配套340万元,农户自筹3217.73万元。
1.1.10项目建设年限
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
1.2项目编制依据
1.2.1《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
1.2.2《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
1.2.3《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15〕2769号);
1.2.4《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云办发〔2015〕27号);
1.2.5《关于印发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发改地区〔2015〕162号);
1.2.6《关于下达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2016年年度计划任务的通知》(云贫开办发〔2016〕44号);
1.2.7《施甸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
1.2.8《关于下达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计划任务的通知》(施办发〔2016〕60号)。
1.3编制范围
项目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本项目做了大量的资料搜集和调查研究,充分考虑了项目建设的要求,对项目所在区域气象、水文、地质等条件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结合实际情况,组织有关专家对建设方案进行了充分论证。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对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范围和深度的规定,编制完成《施甸县水长乡精准扶贫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报告对项目建设的背景与必要性进行了论述,对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选址与建设条件、工程建设方案、节能方案、环境保护方案、项目消防及安全、卫生方案、项目管理与实施进度、项目招投标、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社会评价与维稳分析等方面进行综合研究和分析。
1.4效益分析
项目建成后,一是改善了293户的生存与发展环境,使群众更好地生产生活。二是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发展,群众安居乐业。三是有利于提高人口素质,增强农民的致富意识,增强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能力。四是有利于促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为共同富裕创造条件。五是有利于解决贫困群众温饱问题,为实施新农村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六是有利于恢复生态,减少水土流失,避免地质灾害的发生,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1.5研究结论
项目建设地点分别位于施甸县水长乡集镇和永保集镇规划区范围,属于全乡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场址的自然条件、环境条件、外部基础设施条件均符合项目建设要求,具备工程建设的可实施性。
项目建设规模合适,能满足293户易地扶贫搬迁户的生存与发展环境需求,符合当地的实际需要;方案设计符合国家相关建设规范,工程技术方案具备可操作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293户易地扶贫搬迁户安居房建设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人畜饮水工程、排水工程、通电工程、通路工程及附属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248亩,其中:艾家凹易地扶贫点占地150亩,永保易地扶贫搬迁点占地98亩。总建筑物总面积24403平方米,其中:艾家凹易地扶贫点建筑物总面积14760平方米,永保易地扶贫搬迁点建筑物总面9643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7584万元,工程造价合理。总之,《实施方案》是可行的。
第二章项目区概况
2.1水长乡基本情况
2.1.1自然条件
(1)地理位置
施甸县水长乡位于施甸县北大门,现为保山市水长工业园区驻地,东与老麦乡、保山市辛街乡接壤,西与太平镇相接,南连由旺镇,北与保山市的蒲缥镇毗邻。
水长乡平场子村委会,属于山区。位于水长乡北边,距离水长乡政府1.8公里,国土面积3.08平方公里。海拔1500~1600米之间,平均海拔1570米。有耕地面积2250亩,其中人均耕地0.58亩,有林地2480亩。
水长乡永保村委会,属于山区。位于平场子村委会西边,距离水长乡政府15公里,国土面积8.51平方公里。海拔1900~2米之间,平均海拔1650米。有耕地面积2053亩,其中人均耕地1.14亩,有林地6839.4亩。
(2)地质地貌
水长乡地层发育齐全,下古生界沉积厚度巨大。地形呈东北高、西南、东南低,坡降较为平缓。有林地广泛分布,生态环境较好。森林覆盖率51.9%。
艾家凹安置区地形地貌现状图
永保集镇安置点地形地貌现状图
(3)气候条件
水长乡年平均气温15.2℃,年降雨量950毫米。
(4)土地情况
全乡国土面积95.24平方千米,耕地面积12297亩,其中水田面积3864亩。
(5)交通状况
水长乡交通便利、区位优势独特,境内有320国道、施孟公路穿境而过,七〇七距保山只有36公里,距施甸县城有26公里,距保龙高速公路接口只有4.22公里。
2.1.2经济社会发展现状
全乡辖八个村委会,100个村民小组,53个自然村,全乡有4710户,总人口17727人,其中:农业户口4126户,农业人口有16737人。有农村党支部 15个,党员891人。全乡有小学校6所,在校学生1358余人,中学1所,在校学生828人。农作物主要有水稻、包谷、小麦、蚕豆、豌豆,经济作物主要有烤烟、蚕桑等。全乡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8221万元,增长14 %;农民人均纯收入2891元,同比增长13%。实现财政总收入1223万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51万元。
2.1.3贫困现状和致贫原因
(1)基础设施滞后、生存条件恶劣
如东山三村(兵斗村、小官市村、九条沟村)、西山三村(永保村、大山脚村、大箐脚村):一是地处高寒山区,气候条件差,土壤贫瘠,山高坡陡,耕地利用率及生产效率低。二是受限于自然条件,生存环境恶劣,产业结构调整困难,收入渠道单一。三是基础设施薄弱,水利设施、道路交通设施陈旧,道路、沟渠坍塌严重,导致农田灌溉率低,居民出行困难。
(2)产业结构单一、缺乏增收产业支撑
迁出区为施甸县水长乡水长村、平场子村、小官市村、九条沟村、兵斗村、大山脚村、大箐脚村、永保村8个行政村下辖42个村民小组受限于自然条件,产业结构单一。其贫困面广、贫困度深,家庭经济来源主要以水稻、蚕桑、玉米为主,人均占有粮食不足350千克,难以开拓诸如养殖业等其他增收渠道。
(3)社会发育程度、人口素质偏低
搬迁群众科技意识不强,社会教育程度低,缺少致富办法,思想观念落后,缺乏科技致富的进取心和利用科技增收的能力,开拓创新的主动性差,依赖心理突出。信息化进程缓慢,社会相对封闭、社会互动少。农业技术信息、现代科技信息、市场经济形势等传播受限,难以深入人心,激发农户增收致富的主观能动性。
2.1.4发展机遇和有利条件
(1)发展机遇
2015年7月,云南省发布了《关于举全省之力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意见》(下称《意见》),紧接着涉及产业、金融、教育、易地扶贫搬迁等领域的一系列扶贫政策相继出台,形成我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政策组合拳。《意见》明确,我省将实施基础设施改善、特色产业培育、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移民新村建设、社会保障和社会事业发展、整乡整村整体推进、人口较少民族整族帮扶、生态建设8大工程。
(2)有利条件
1、政策扶持力度空前
施甸县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制定《施甸县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宅基地及房屋处置与管理办法》等24个配套政策,对搬迁户的资源、资产进行统筹管理和有效处置,并在生产生活上给予最大政策支持,打消搬迁户顾虑。如:成立城投、旅投、水投等一批融资实体公司,搭建融资平台,筹集易地搬迁资金;依托实体融资公司流转土地然后租给企业,或让群众以土地入股企业,解决搬迁后土地闲置问题;引导融资公司统一回购房屋然后作价卖给有需要的群众,解决搬迁后房产闲置问题。同时,省农发行将施甸列为扶贫贷款试点县,从今年开始每年支持2至3个扶贫项目、6至9亿元贷款,连续支持3年;保山市农发行将助推施甸成为金融扶贫示范县,5年内向该县提供不低于130亿元信贷额度支持。
2、有稳定团结的发展环境
施甸县制定出台《施甸县领导干部包保易地扶贫搬迁乡村户工作方案》,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每个搬迁点和安置点都有1个部门和1名县级领导包保,每户搬迁户至少有1名干部包保。细化包保任务措施,明确包保责任完成时限,帮助搬迁户减轻搬迁经济负担、做好留置资产管理处置、实现就业创业。全县干部转变作风,“把脱贫大事当‘家事’,把贫困农户当‘家人’”,坚持“七进户”,不厌其烦、耐心细致、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宣传动员和引导工作,强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
3、有良好的后发优势
施甸县把安居点规划设计作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龙头,围绕实现“新房、新村、新景、新产业、新生活、新发展”目标,坚持易地扶贫搬迁与推进旅游国际化互动融合,聘请中科院、昆明同景、美国闻泰极等5家国内外设计公司,高标准编制水墨古村、东山文化长廊、怒江大峡谷旅游综合开发项目和30个易地扶贫安置点详细规划。在民居设计上,突出当地布朗、傣等民族元素,融合徽派民居、西南民居风格,住房、厨房、卫生间设施一体化,配套光伏发电、养殖小区等项目,倡导绿色健康生活,功能体现超前性,确保20年不落伍。同时,按照“先县城、再集镇、后中心村”顺序,“一村一方案、一户一办法”的原则,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培训,引导开餐馆、做生意,就近到园区或外出务工,解决搬迁户就业创业问题。保障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
2.2搬迁村及搬迁户基本情况
项目迁出区为施甸县水长乡水长村、平场子村、小官市村、九条沟村、兵斗村、大山脚村、大箐脚村、永保村8个行政村下辖42个村民小组中293户1172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77户1108人。
2.2.1水长村村民委员会
涉及易地搬迁16户59人;总耕地面积23亩,其中:水田6亩,旱地17亩,人均占有粮食345公斤,2015年末人均纯收入2100元,属典型的半山区贫困户,其贫困面广、贫困度深,家庭经济来源主要以水稻、蚕桑、玉米为主。迁出区道路为山间土路,距离学校、卫生室5公里,群众看病、学生上学十分不便。
2.2.2平场子村民委员会
涉及易地搬迁18户82人;总耕地面积44亩,其中:水田16亩,旱地28亩,人均占有粮食336公斤,2015年末人均纯收入2150元,属典型的半山区贫困户群体,其贫困面广、贫困度深,主要经济来源以水稻、烤烟、玉米为主。迁出区交通不便,道路多为土路,距离学校、卫生室6公里,群众看病、学生上学十分不便。
2.2.3小官市村民委员会
涉及易地搬迁25户87人;总耕地面积36亩,其中:水田7亩,旱地29亩,人均占有粮食325公斤,2015年末人均纯收入2010元,属典型的山区贫困户群体,其贫困面广、贫困度深,家庭经济来源主要以烤烟、玉米为主。迁出区道路为山间土路、毛路,距离学校、卫生室5公里,群众看病、学生上学十分不便。
2.2.4九条沟村民委员会
涉及易地搬迁26户99人;总耕地面积25亩,其中:水田0亩,旱地25亩,人均占有粮食315公斤,2015年末人均纯收入2020元,属典型的山区贫困户群体,其贫困面广、贫困度深,家庭经济来源主要以蚕桑、玉米为主。迁出区道路为山间土路、毛路,距离学校、卫生室9公里,群众看病、学生上学十分不便。
2.2.5兵斗村民委员会
涉及易地搬迁8户26人;总耕地面积6亩,其中:水田0亩,旱地6亩, ,2015年末人均纯收入2060元,属典型的山区贫困户,其贫困面广、贫困度深,家庭经济来源主要以蚕桑、玉米为主。迁出区道路为山间土路,距离学校、卫生室13公里,群众看病、学生上学十分不便。
2.2.6大山脚村民委员会
涉及易地搬迁89户356人;总耕地面积260亩,其中:水田0亩,旱地260亩,人均占有粮食310公斤,2015年末人均纯收入1900元,属典型的高寒山区贫困户群体,其贫困面广、贫困度深,家庭经济来源主要以核桃、烤烟为主。迁出区道路为山间土路,距离学校、卫生室10公里,群众看病、学生上学十分不便。
2.2.7大箐脚村民委员会
涉及易地搬迁8户31人;总耕地面积51亩,其中:水田0亩,旱地51亩,人均占有粮食305公斤,2015年末人均纯收入2050元,属典型的高寒山区贫困户群体,其贫困面广、贫困度深,家庭经济来源主要以烤烟、玉米为主。迁出区道路为山间土路、毛路,距离学校、卫生室7公里,群众看病、学生上学十分不便。
2.2.8永保村民委员会
涉及易地搬迁103户432人;总耕地面积46亩,其中:水田0亩,旱地46亩,人均占有粮食308公斤,2015年末人均纯收入1910元,属典型的山区贫困户群体,其贫困面广、贫困度深,家庭经济来源主要以烤烟、玉米为主。迁出区道路为山间土路,距离学校、卫生室5公里,群众看病、学生上学十分不便。
2.3集中安置点基本情况
艾家凹易地搬迁点所在大长山自然村隶属于水长乡平场子村委会,属于山区。位于平场子村委会南边,距离村委会1.3公里,距离水长乡政府1.8公里,国土面积3.08平方公里。海拔1570米,年平均气温15.2℃,年降雨量950毫米,适宜各种包谷、烤烟、小麦、大麦等农作物。有耕地面积2250亩,其中人均耕地0.58亩,有林地2480亩。全村辖1个村民小组,有农户103户,有乡村人口400人,其中农业人口387 人,劳动力287个,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人数261人,2006年全村经济总收入148.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382元,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业为主。
永保易地搬迁点所在永保街自然村隶属于水长乡永保村委会,属于山区。位于永保村委会北边,距乡政府住地15公里,国土面积8.51平方公里,海拔1900米,年平均气温15℃,年降水量1250毫米。适宜烤烟、包谷、麦类、蔬菜等作物。耕地总面积2053亩,人均耕地1.14亩,有林地6839.4亩。全村辖19个村民小组,有农户447户,有乡村人口1832,劳动力1173人。2015年被定位省级贫困村,有贫困户184户。贫困人口646人。
第三章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3.1易地扶贫搬迁是解决高寒山区贫困问题的现实选择
建设项目涉及搬迁的包括水长村、水长村、小官市、九条沟、兵斗村、大山脚、大箐脚、永保村8个行政村的293户搬迁贫困户,都属于典型的山区贫困户群体,依山分散而居,居住地海拔较高,地势陡峭,发展落后,外界联系较少,信息、技术交流差,搬迁贫困户大多文化教育水平低,发展意识不强,市场经济意识淡薄,无外出务工人员,产业结构调整困难,经济收入渠道单一,自我脱贫能力不足。而仅靠开发基本农田、建设经济林、发展养殖业等常规的扶贫开发措施,虽然财力、物力投入很大,但实际扶贫效果并不理想,不足以解决其贫困问题。改革创新扶贫开发策略,变大量投入、就地扶持开发为易地扶贫搬迁、异地扶持发展,是跨入新世纪扶贫政策、扶贫理念、扶贫方式的现实选择。建设项目中123户搬迁贫困户现居住地区基础设施条件差,道路为山间土路、毛路,距离集镇、学校、卫生室较远,子女上学难,看病就医难,广播电视信号、固定电话、无线通信覆盖率低,对外交流,信息沟通较少,脱贫难,难致富,且贫困农户现有房屋陈旧,部分已属危房,一定程度上威胁着当地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生活生产条件十分艰苦。
3.2实施易地扶贫有利于创造稳定的脱贫基础,消除贫困和推动社会发展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是一项投资少、见效快的扶贫好方式。实施易地扶持,把居住在生态环境脆弱区、发展落后区内的贫困户迁出,不仅能为国家节省大量的扶贫资金,而且能在短期内改变这部分人的生活状况,可做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且从根本上改变农民的生存环境,有利于农民的生存、发展,是一条让贫困户摆脱贫困,走向富裕的捷径。国家只要把投入这些山村改善各类基础设施的投资和扶贫资金集中用到移民搬迁项目上,短期内就可使贫困农民彻底改变生产和生活环境,尽快解决温饱问题,靠自己的劳动脱贫致富。搬迁农户经济落后最大的因素是农民发展意识薄弱,无外出务工者,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不利于自身的发展,项目实施后,安置区信息网络健全,可为搬迁农户提供先进的信息平台,为农户提供外出务工信息,带动农户外出务工积极性,依托全乡劳务输出网络,有组织输转富裕余劳动力外出务工,提高农民收入。搬迁之后,人口居住较为集中,交通、通讯等社区基础设施条件相对较好,有利于农村人口、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社区环境等综合治理,使行政管理难度大大降低,易于发挥管理效能,有利于管理和节省行政开支,也有利于水长乡的长治久安。项目的实施能还有利于生态建设。散居于各处的村庄,除了大量开垦以外,对树木和野生植被的过量砍伐也使当地自然环境不断恶化。易地搬迁以后,经过自然的休养生息,恢复生态,这些地方的植被环境将有较大改观。同时,搬迁地区域内的各种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可以促进区域再建设,将多年闲置的深沟大山综合治理成林木基地,走上退耕还林还草的生态农业发展路子。
3.3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是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重大举措
近年来,扶贫工作已成为相关政府部门的重点工作任务。根据《云南省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云贫开发〔2014〕18号)和《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发〔2014〕59号), 明确工作任务:摸清贫困底数,分析致贫原因,制定帮扶计划,协调帮扶资源,统筹安排使用帮扶资金,监督帮扶项目实施,帮助贫困户、贫困村脱贫致富,不脱贫、不脱钩;协助基层组织贯彻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积极参与各项扶贫开发工作,通过3—5年的帮扶,使帮扶村和贫困户收入翻一番,贫困户实现稳定脱贫。同时施甸县人民政府也大力开展扶贫项目,确定全县“十三五”期间计划完成3万户10万人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完成项目总投资100亿元以上的工作目标。
项目的建设符合政府相关发展规划,通过对水长乡8个行政村的贫困户进行易地搬迁,将生活在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搬迁安置到精准扶贫安置点,并通过改善安置区的生产生活条件、调整经济结构和拓展增收渠道,帮助搬迁人口逐步脱贫致富。通过把农民转移搬迁到具备“五通”条件的地区,加快了小城镇建设步伐,推动“进退还”战略进程,通过安排就业等相关政策措施,既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又促进了地区安定团结和可持续发展。
3.4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是确保贫困群众稳定增收脱贫致富的迫切需要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是一项从根本上帮助农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综合性工程,其突出特点是可以实现“输血”与“造血”,外部支持与内在动力的统一。同时,失能和半失能老人的长期照护仍然是困扰亿万家庭和养老事业发展的严重社会问题,迫切需要通过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来解决。就地解决水、电、路、上学、就医问题十分困难,虽然国家可以扶持其修路、通电、建校和改善生活环境、就医条件,但由于地方偏僻,地形复杂,使施工难度大,投资大,一方面财政无法承受,另一方面由于其居住人口少而分散,利用效益低,也难以长期维持下去,传统的扶贫方式不能从根本解决群众脱贫问题,只有通过易地扶贫搬迁才能实现精准扶贫。
该项目实施以来,极大调动贫困地区群众改变贫困面貌的积极性,有效解决大多数失能和半失能老人一般性的照护需求对项目建设地实现小康生活的奋斗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3.5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是确保区内群众与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
易地扶贫搬迁是在实践基础上探索出的一种扶贫模式,对精准脱贫有重要意义。面对新形势、新目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须立足现状,解民之需,满民之盼。"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优先安排位于地震活跃带及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威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调查发现,目前贫困村农民搬迁意愿总体较强烈,尤其在政府政策扶持的条件下,搬迁意愿更为凸显,建档立卡和偏远山区搬迁意愿相对更高。农民对易地扶贫搬迁的期盼集中体现在:资金政策有扶持,货币补贴更到位;住房提供有支持,生产生活更适宜;基本生活有保障,社会保障更配套。鉴于此,建议从精准搬迁对象,明确搬迁程序;加大投入力度,用好扶贫资金;多元住房建设,满足农民需求;完善公共服务,保障后续发展等多方举措,助力易地扶贫搬迁“搬得出,迁得动,留得住,过得好”。
十三五"时期施甸县将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方针,坚持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创新投融资模式和组织方式,完善相关后续扶持政策,强化搬迁成效监督考核,努力做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确保搬迁对象尽快脱贫,从根本上解决生计问题。确保区内群众与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
综上所述,水长乡8个行政村搬迁贫困户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通过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统一布局、少占耕地、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调整产业结构,对有效减轻生态压力,合理地利用资源,大幅度提高生产效益,起到很好的作用,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群众愿意,配合建设的积极性很高,实施易地搬迁非常必要。
第四章项目实施总体要求
4.1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方针,坚持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创新投融资模式和组织方式,完善相关后续扶持政策,强化搬迁成效监督考核,做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确保搬迁对象尽快脱贫,从根本上解决生计问题。
4.2基本原则
4.2.1坚持政府引导,群众主体原则
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加强统筹谋划和资源整合,动员市场、社会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充分体现群众是项目受益的主体、建设的主体、还贷的主体,不搞强迫命令,防止以易地扶贫搬迁之名搞“运动式”搬迁。
4.2.2坚持量力而行,保障基本原则
严格控制安置住房建设面积和标准,建档立卡户人均建房面积控制在25平方米以内。同步配套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千方百计控制建设成本,保障搬迁对象生产生活基本需要,防止出现因建房超标致贫返贫。
4.2.3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原则
立足资源优势,尊重当地群众生产生活习惯,与旅游国际化、特色城镇化、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结合起来,因地制宜探索搬迁安置方式,实行区域差异化补助政策。综合考虑水土资源、新型城镇化对人口的承载吸纳能力等因素,科学编制实施规划,强化规划对各类资源的整合引领作用。
4.2.4 坚持精准瞄准,创新机制原则
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自愿基础上,坚持先搬“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再搬地质灾害区域的群众,最后搬有随迁意愿的群众。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应搬尽搬,尽量实现自然村整体迁出。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方式提供金融支持,按照“拼盘整合、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各类资金资源,拓展资金来源渠道。
4.3基本目标
用两年时间对“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力争完成施甸县水长乡水长村、平场子村、小官市村、九条沟村、兵斗村、大山脚村、大箐脚村、永保村8个行政村下辖42个村民小组中293户1172人搬迁任务。到2018年实现脱贫目标,搬迁对象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收入水平明显提升,迁出区生态环境有效改善,贫困户搬迁户安居房面积人均达25平方米以上,搬迁户人均纯收入达 10000 元以上;搬迁户人均占有粮田1.7亩以上,人均占有粮食400公斤以上;安置点水、电、路、通讯、电视、教育、卫生、文化等设施完备、便利。搬迁群众人生产生活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2020年实现与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社会的目标。
第五章集中安置点选址及建设条件
5.1安置点选址
5.1.1选址原则
(1)安置区地质情况良好,无地质灾害隐患,有足够的承载力,地下水位合理,抗震性较强;
(2)自然条件相对较好,光、热、水资源充足,适宜发展大棚蔬菜、生猪养殖、烤烟等产业;
(3)生态环境良好,适宜居住,且有利于搬迁群众可持续发展;
(4)基础设施建设单位投资较低,有利于控制安置成本,减少移民建房自筹资金数额;
(5)靠近工业园区,有利于农业劳动力就地转化,增加其工资性收入。
5.1.2安置点选址
党委、政府对多个安置点候选点进行多次踏勘、筛选,将安置区确定在平场子村委会精准扶贫。艾家凹易地扶贫搬迁点位于施甸县水长乡平场子村委会大长山境内,海拔在1500米~1600米之间,距施甸县城29公里,距320国道1公里,距施甸县水长中学800米,距水长新集镇1.2公里,交通便利,区位优越。
永保易地扶贫搬迁点将位于施甸县水长乡永保村委会永保街境内,海拔在1600米~1700米之间,距水长乡15公里,距离永保小学800米,距离永保新集镇100米,交通便利,区位优越。
选址通过相关部门进行审查,符合土地利用、城乡建设和环保要求。
5.2建设条件
5.2.1地质条件
艾家凹易地扶贫搬迁点位属于施甸县水长乡平场子村委会。经初步勘探,符合建筑工程施工标准,搬迁安置点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已完成。
永保易地扶贫搬迁点位属于施甸县水长乡永保村委会。经初步勘探,符合建筑工程施工标准,搬迁安置点岩土工程勘察
正在进行。
5.2.2自然条件
艾家凹易地扶贫搬迁点属水长乡平场子村委会,气候属亚热带高原季风山地气候类型,无明显的四季之分,年平均气温17.0℃,最低气温-0.5℃,最高气温32.4℃,日照百分率50%左右,年降水量1200毫米,年降水量的80%集中在雨季。该区光照适中,气候温和,是适宜人居的理想之地。
永保易地扶贫搬迁点属水长乡永保村委会,气候属亚热带高原季风山地气候类型,无明显的四季之分,年平均气温15.0℃,最低气温-1.5℃,最高气温28℃,日照百分率50%左右,年降水量1250毫米,年降水量的80%集中在雨季。该区光照适中,气候温和,是适宜人居的理想之地。
5.2.3土地情况
平场子村有耕地总面积2205亩(其中:田73亩,地2132亩),人均耕地0.58亩,主要种植包谷、烤烟等作物,拥有林地2480亩,其中经济林果地60亩,人均经济林果地0.16亩,主要种植板栗、日本甜柿等经济林果,荒山荒地70亩,其它面积1845亩。
土壤主要分为:
红壤:分布在海拔1300米至2000米的山区地带,适宜种植粮、烟、茶、桑、兰花等经济作物及经济林木。
紫色土、石灰土:分布零星,适宜种植包谷、小麦、红薯及豆类。
水稻土:分布在施甸坝和山区盆地,适宜种植水稻、小麦、油菜及豆类。
永保村有耕地总面积2053亩(其中:田5亩,地2048亩),人均耕地1.14亩,主要种植烤烟、蔬菜等作物,拥有林地6839.4亩,其中经济林果地760亩,人均经济林果地0.38亩,主要种核桃等经济林果,荒山荒地309亩,其它面积2048亩。
土壤主要分为:
红壤:分布在海拔1900米至2000米的山区地带,适宜种植烟、茶等经济作物及经济林木。
紫色土、石灰土:分布零星,适宜种植包谷、小麦、红薯及豆类。
5.2.4基础设施现状
(1)交通基础设施
艾家凹易地扶贫搬迁点处于平场子村委会下平场子至新集镇县道改直西北侧交通干道沿线,有村道与西南的省道229相连,从村委会到乡政府所在地1公里,道路为砂石路200米,柏油路800米,交通条件较好,对移居群众出行、拉运各种建筑材料较方便。
永保易地扶贫搬迁点处于永保村委会新集镇,从村委会到乡政府所在地15公里,道路为水泥路1公里,柏油路5公里,交通条件较好,对移居群众出行、拉运各种建筑材料较方便。
(2)电力基础设施
艾家凹易地扶贫搬迁点由电力公司2016年农网改造项目负责实施,保证搬迁安置户入住前完成通电工程。电源牵引从恒源天然气厂110KVA主变T接,本阶段不计列通电工程相关的工程量及投资。
永保易地扶贫搬迁点由电力公司农网改造项目负责实施,保证搬迁安置户入住前完成通电工程。
(3)农业基础设施
农用道路与搬迁集中安置区建设一并配套完善,农业运输方便;水源接现有集镇供水,条件相对较好,基本能满足灌溉用水。
(4)人畜饮水设施
艾家凹易地扶贫搬迁点架设水管网9600米,其中:DN50mm热镀钢管6000米, DN25mm热镀钢管1200米,DN20mm热镀钢管1400米,DN15mm热镀钢管1000米,50立方米蓄水池一个。
永保易地扶贫搬迁点架设水管网3600米,其中: DN25mm热镀钢管1200米,DN20mm热镀钢管1400米,DN15mm热镀钢管1000米,50立方米蓄水池一个。
5.2.5社会事业现状
艾家凹易地扶贫搬迁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配套齐全,教育集中办学便利,可就近到平场子中心小学就读、水长卫生院就医,广播电视及各种通讯信号已全覆盖,农业科技服务可就近受益,安置区配套敬老院可满足搬迁安置居民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群众的整体素质将会得到较快的提高。
永保易地扶贫搬迁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配套齐全,教育集中办学便利,可就近到永保小学就读、永保卫生室就医,广播电视及各种通讯信号已全覆盖,农业科技服务可就近受益。
5.2.6施工条件
艾家凹和永保易地扶贫搬迁点地势平坦开阔、交通便捷,建设场地比较独立,可以组织封闭施工,对周围居民与环境不会造成大的影响。水、电、通信可就近引入,基本满足施工要求。
经上述分析,迁入区选址可行,基本具备了“迁得来、稳得住、能致富”的条件。
5.2.7建筑物采用的天然建筑材料
工程所需天然建筑材料为水泥、沙、石。其中:水泥可就近在保山市范围内招标采购,运距﹤80千米。根据调查,县道沿线,沙场居多,砖厂及混凝土搅拌站齐备,具备充分的施工原材料储备及相应的加工场地,运距短,投资建设成本低,为安置区建设提供诸多便利条件。
5.3迁入区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评价
艾家凹和永保易地扶贫搬迁点现无人居住,全是生产用地,四周森林覆盖,植被较好,地质条件优越,在此建设安置点,对周围环境没有影响。
工程建设中,力求做到“挖填平衡”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切实保护好风景古树。同时还必须做好建筑工程的户废弃物处理和必要的防治工作,采取种树绿化及拦蓄排水措施。所以,建设迁入区对周围环境无负面影响,不会造成新的生态破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符合建设用地要求。
5.4土地落实方案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农民有着“以土为本,惜土为金”的优良传统,针对部分搬迁群众的土地就在迁入区附近的情况,该搬迁群众可继续耕种原有土地,土地调整工作量较小。涉及搬迁户离原土地较远的,可采取原土地流转,在安置区附近租赁土地的方式。
5.4.1土地调整的基本原则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
(2)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
(3)坚持以稳定为主,以团结合作、就近便利、共同发展为原则;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原则。
5.4.2迁入区宅基地利用
艾家凹和永保易地扶贫搬迁点农户宅基地由水长乡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要求,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一规划,科学安排的原则,为今后的发展预留一定的空间,适当安排的绿化用地和公益事业发展用地。
5.4.3迁出区宅基地处理问题
迁出区宅基地原则上不再保留宅基地使用权,全部退为生产用地或退耕还林,发展林果产业。
第六章建设内容及方案
6.1建设内容
项目服务范围和覆盖人口包括水长村、平场子村、小官市村、九条沟村、兵斗村、大山脚村、大箐脚村、永保村8个行政村,共计293户1172人。
项目建设内容为:用于改善贫困农民的生活环境,解决搬迁群众住房、生产生活用水、用电、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使搬迁群众最终能摆脱因生存条件恶劣等引起的贫困问题,实现有房住、有饭吃、有水喝、有路走,看病、上学、交通信息方便快捷的目的。
6.2建设规模
6.2.1安居及场地平整工程
规划迁入区安置点2个,占地面积248亩。其中:艾家凹易地扶贫搬迁点占地面积150亩。其中:宅基地123宗,占地面积33.2亩,宅基地占地面积180平方米/宗,新建安居房123套,设计建房最低标准为砖木结构房1幢2层,建筑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户;水长乡敬老院占地面积6亩,新建综合用房一幢,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配套附属设施建设。
永保集镇易地扶贫搬迁点占地面积98亩。其中:宅基地70宗,占地面积15.74亩,宅基地占地面积150平方米/宗,新建安居房70套,设计建房最低标准为混凝土框架结构房1幢2层,建筑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户;配套农产品交易中心、活动广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6.2.2人畜饮水工程
艾家凹易地扶贫搬迁点架设水管网9600米,其中:DN50mm热镀钢管6000米, DN25mm热镀钢管1200米,DN20mm热镀钢管1400米,DN15mm热镀钢管1000米,50立方米蓄水池一个。
永保集镇易地扶贫搬迁点架设水管网3600米,其中: DN25mm热镀钢管1200米,DN20mm热镀钢管1400米,DN15mm热镀钢管1000米,50立方米蓄水池一个。
6.2.3排水工程
艾家凹易地扶贫搬迁点埋设DN800mm混凝土预制管1500米,砌筑检查井2座。
永保集镇易地扶贫搬迁点埋设DN800mm混凝土预制管1500米,砌筑检查井2座。
6.2.4通电工程
艾家凹易地扶贫搬迁点由电力公司2016年农网改造项目负责实施,保证搬迁安置户入住前完成通电工程。本阶段不计列通电工程相关的工程量及投资。
永保集镇易地扶贫搬迁点该部分由电力公司农网改造项目负责实施,保证搬迁安置户入住前完成通电工程。本阶段不计列通电工程相关的工程量及投资。
6.2.5通路工程
艾家凹易地扶贫搬迁点修建6米宽的水泥道路1500米。
永保集镇易地扶贫搬迁点修建6米宽的水泥道路1800米。
6.2.6配套基础工程
绿化、挡墙、内外围墙、供电、供排水等附属工程建设。
第七章投资概(预)算及资金来源
7.1投资概算
7.1.1安居及场地平整工程
规划迁入区安置点2个,占地面积248亩,概算投资4504万元。其中:艾家凹易地扶贫搬迁点占地面积150亩。其中:宅基地123宗,占地面积33.2亩,宅基地占地面积180平方米/宗,新建安居房123套,设计建房最低标准为砖木结构房1幢2层,建筑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户;水长乡敬老院占地面积6亩,新建综合用房一幢,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配套附属设施建设,概算投资3124万元。
永保集镇易地扶贫搬迁点占地面积98亩。其中:宅基地70宗,占地面积15.74亩,宅基地占地面积150平方米/宗,新建安居房70套,设计建房最低标准为混凝土框架结构房1幢2层,建筑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户;配套农产品交易中心等附属设施。概算投资1380万元。
7.1.2人畜饮水工程
人畜饮水工程概算投资65万元。其中:艾家凹易地扶贫搬迁点架设水管网9600米,其中:DN50mm热镀钢管6000米, DN25mm热镀钢管1200米,DN20mm热镀钢管1400米,DN15mm热镀钢管1000米,50立方米蓄水池一个,概算投资45万元。
永保集镇易地扶贫搬迁点架设水管网3600米,其中: DN25mm热镀钢管1200米,DN20mm热镀钢管1400米,DN15mm热镀钢管1000米,50立方米蓄水池一个,概算投资20万元。
7.1.3道路工程
道路工程概算投资315万元。其中:艾家凹易地扶贫搬迁点修建6米宽的水泥道路1500米,概算投资150万元。
永保集镇易地扶贫搬迁点修建6米宽的水泥道路1800米,概算投资165万元。
7.1.4通电工程
艾家凹易地扶贫搬迁点由电力公司2016年农网改造项目负责实施,保证搬迁安置户入住前完成通电工程。本阶段不计列通电工程相关的工程量及投资。
永保集镇易地扶贫搬迁点该部分由电力公司农网改造项目负责实施,保证搬迁安置户入住前完成通电工程。本阶段不计列通电工程相关的工程量及投资。
7.1.5配套基础工程
绿化、挡墙、内外围墙、供电、供排水等附属工程建设。概算投资700万元。其中:艾家凹易地扶贫搬迁点概算投资500万元,永保易地扶贫搬迁点概算投资200万元。
7.1.6插花安置
永保易地扶贫搬迁插花安置农户100户,概算投资2000万元。
艾家凹安置点项目投资汇总表
编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投资额
| 占总投资的比例% | 备注
| |
一
| 安居工程
| 新建
| 3124 | 82 |
|
|
二
| 人畜饮水
| 新建
| 45 | 1 |
|
|
三
| 道路工程
| 新建
| 150 | 4 |
|
|
四
| 通电工程
| 新建
| 0 | 0 |
|
|
五
| 配套基础设施
| 新建
| 500 | 13 |
|
|
| 合计
|
| 3819 | 100 |
|
|
永保安置点项目投资汇总表
编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投资额
| 占总投资的比例% | 备注
| |
一
| 安居工程
| 新建
| 1380 | 37.5 |
|
|
二
| 人畜饮水
| 新建
| 20 | 0.5 |
|
|
三
| 道路工程
| 新建
| 165 | 4 |
|
|
四
| 通电工程
| 新建
| 0 | 0 |
|
|
五
| 配套基础设施
| 新建
| 200 | 5 |
|
|
六
| 插花安置
| 新建
| 2000 | 53 |
|
|
| 合计
|
| 3765 | 100 |
|
|
7.2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7584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财政补助项目资金1758万元,农户20年贴息贷款1758万元,基础设施项目补助资金995万元,农户自筹资金968.4万元,向上争取敬老院项目资金700万元,政府自筹1404.6万元。
第八章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安排
8.1建设工期
建设期12个月,2016年8月至2017年7月。
8.3实施进度
实施进度安排:项目准备、项目实施、项目验收总结。
2016年8月,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2017年6月,完成项目建设工作。
2017年7月,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第九章节能、环保、劳动卫生与安全
9.1拟采取的节能措施
9.1.1节能措施
(1)建筑节能
根据云南省建筑节能设施标准对建筑物采取保温节能设计,在施工中在不增加投资的前提下,采用新型节能的墙体材料,重点使用轻质、高强、保温性能好的节能新材料和保温门窗,加强屋面及墙体保温。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各主要房间朝南,充分利用自然光和自然通风,以节能降耗。
(2)电气节能措施
所有设备一律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节能型设备,不得选择国家已公布淘汰的机电产品。电器设备应选用新型高效节能型,并采取电容补偿,提高功率因数,减少电损耗。本工程各房间内及公用场所功率密度按现行的《建筑照明设计标准》执行。
(3)节水措施
项目用水主要是生活用水、办公用水及公建用水。为控制用水,达到节约用水的目的,拟采取以下措施:建设中应采用节水型卫生洁具,严禁使用铸铁阀门和螺旋升降式水嘴,强制推广使用陶瓷密封水嘴和一次冲洗水量为6升以下的坐便器。区内供水系统采取防渗、防漏措施,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4)主要管理节能措施
加强管理,完善各种规章制度,按期对各类设备、管道、器具等进行检修,减少跑、冒、滴、漏等现象,以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9.1.2节能效果
本项目为达到节能、环保的目标,在建筑热工设计、采暖与通风的节能设计方面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方面的标准、规范。项目积极选用高效节能的设备、材料和技术方案,满足国家、云南省及保山市、施甸县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相关要求。
通过综合测算,本项目单位投资综合能源消耗量为0.003吨标准煤/万元,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源消耗量为0.0007吨标准煤/平方米,整体达到并满足节能设计标准。
9.2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9.2.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
施工现场对外围有影响的方向设置围栏或围墙,缩小施工现场扬尘和尾气扩散范围;对施工现场抛洒的砂石、水泥等物料应及时清扫,砂石堆场、施工道路应定时洒水抑尘;在较大的风速时,应停止施工。
(2)水环境
施工现场因地制宜,建造沉淀池、隔油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对含油量大的施工机械冲洗水或悬浮物含量高的其它施工废水需经处理后方可排放,砂浆和石灰浆等废液宜集中处理,干燥后固体废弃物一起处置;采取一定的防雨淋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上述建筑材料,以免这些物质随雨冲刷,污染附近水体。
(3)声环境
昼夜距打桩机100米以内为施工机械超标范围,夜间打桩机禁止施工,其他施工机械昼夜必须在50米以外才能达标,夜间在300米以外才能达到作业噪声限值。另外,各种施工车辆运行产生的交通噪声短期内将对道路沿线产生一定影响。
(4)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垃圾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队伍居住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或回收利用,防止长期堆放后干燥而产生扬尘。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清运和卫生填埋,对环境影响较小。
(5)水土流失
施工过程中场内弃土因结构松散,易被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为减少水土流失量,挖出土方应及时回填和用于绿化,尽量避免长时间、不加围栏的露天堆放。项目有一定量的弃土需外运,运输车辆出场时用苫布覆盖后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9.2.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
项目内的主要大气环境污染为厨房油烟废弃和机动车排放尾气。项目营运过程中加强项目区外围大气污染的防治措施,控制其它污染源的污染。
(2)水环境
生活污水须经过化粪池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生活垃圾,内设垃圾收集房,统一收集后定期清理。
9.2.3环境保护评价
本项目建设做到了本着建设环境友好型、协调发展的原则;基础建设与环境和资源保护相协调。
本项目只要在设计阶段按规范认真做好排水系统的设计,同时认真按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在运行中将一般垃圾及时转运至城镇垃圾中转点。在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在建筑物周围进行植树绿化,种花种草等措施,将会使环境更加美观,空气更加新鲜,相应会产生更好的生态效益。
9.3拟采取的劳动卫生与安全措施
9.3.1消防措施
本项目建筑物耐火等级为级,如果发生火灾将造成较大影响,因此,该项目消防设置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除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外,主要采取以下消防措施:
(1)总平面设计
在总平面布置中,由于周围无其他高层建筑和易燃易爆建筑,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建筑物周围设环形消防通道,与周围建筑距离不小于10米,满足消防灭火要求。
(2)建筑设计
1、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本工程满足设1个防火分区的要求。
2、周围防火间距范围内无其他建筑物,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以供消防车通行和进行火灾扑救。
(3)消防设施
依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应配置灭火器,该工程设适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最大保护面积20平方米/A,结合安置区独栋住宅楼的情况,灭火器的配置按每户不低于2具,外加敬老院配置共计需要不低于250聚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9.3.2安全
安置区突发不安全事件防范措施如下:
(1)安置小区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当坚守岗位,随时巡视小区治安情况。
(2)对小区住户情况进行详细备案,严格执行小区进出登记制度,对外来嫌疑人员及时进行盘查询问,必要时采取报警处置。
(3)成立安置小区内部治安维护小组,当发现或出现突发暴乱
事件时,由小区保卫或队长组织号召其余队员进行群众维护,同时立即向所属公安机关汇报。
9.3.3其它安全事故防范
(1)防雷
1、项目所有的建筑物均属二类防雷建筑物,屋顶设避雷针,利用建筑物柱内钢筋作接地引下线,利用建筑物基础钢筋作接地极。
2、新建建筑物的防雷接地、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均利用基础钢筋作为共同接地体,其接地电阻值小于5欧。
(2)地震灾害
据全国地震烈度区划,场址区基本地震烈度为8度,基本地震加速度值0.2g。各建筑物均采取抗8度地震进行设计。
(3)滑坡洪水灾害
安置区选址部分为土方回填区,场址目前不存在滑坡及泥石流不良工程地质条件,但地形条件上存在滑坡的临空面,当内外界条件向不良方向发展时,不排除发生滑坡、塌陷的情况,因此在建设中应提前采取防范措施。
9.3.4卫生
定期组织安置区居民进行健康检查,对有高传染性病毒感染的人员需设立专门隔离安置区。定期对安置区进行防疫检查、卫生消毒,保持小区公共道路、住宅楼卫生清洁整齐,区域消毒每月至少2次。严格按环境保护的措施进行污水的处理,达排放标准后才能排放,污水处理后的污泥同样需按达国家排放标准后才能外运处理。对生活垃圾需认真收集及处理。严防传染病毒在所内外传播。
9.4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对策
9.4.1总体说明
(1)为切实规范和全面推进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和国家、地方相关规定,对于需要开展稳评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单位组织了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本着立足镇情,实事求是的原则,从新建项目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的社会稳定问题出发,在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进行重点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以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
(3)可研编制单位遵循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程序,开展风险调查、风险因素识别、风险估计和初始风险等级判断,研究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的措施,估计落实措施后的预期风险等级,明确提出能作为开展新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重要依据的分析结论。
9.4.2风险识别
项目建设可能的风险因素包括:
(1)征地拆迁
主要是在规划建设过程中,需要征用平场子村委会的坡地、林地;
(2)安置
主要是移民异地安置过程中与当地居民可能产生的土地争议,与当地居民的融合等因素;
(3)资金筹集
项目实施过程可能出现的资金不到位的情况;
(4)工程技术
主要表现在对当地地质勘查不到位、设计不合理可能出现的风险;
(5)施工安全
由于地震灾害预测、监测不及时,施工组织不合理,施工人员操作不当可能产生的安全事故;
(6)环境影响
主要是施工过程中的噪声扰民、粉尘污染,建筑垃圾、弃土堆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处理等影响居民生产生活的事件
9.4.3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汇总表
序号
| 风险发生阶段
| 风险因素
| 主要防范、化解措施
| 风险评价
| 责任主体
| 协助单位
|
1 | 实施
| 土地征收及补偿
| 广泛宣传,动员居民积极接纳移民,参与移民安置全过程管理,落实对当地居民的补偿。
| 较低
| 业主
| 相关政府部门
|
2 | 实施
| 安置
| 1、动员多方资源,让当地居民能够共享基础设施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提高、产业发展所带来的实惠。2、积极组织移民与当地居民的互动,让移民尽快融入当地社会、文化氛围,把他乡当故乡,培育新的“乡愁”。
| 一般
| 业主
| 相关政府部门
|
3 | 准备
| 技术经济
| 创新融资方式,引入PPP模式,多渠道筹集资金。优化实施方案,对子项目进行排序,区分“轻重缓急”分步实施。
| 较低
| 业主
| 相关政府部门
|
4 | 准备、实施
| 项目管理
| 落实地质勘察、地灾鉴定、监测,结合实际优化设计。
| 很低
| 勘察、设计单位
| 业主
|
5 | 实施
| 项目管理
| 科学组织施工,落实安全责任。
| 很低
| 施工单位
| 业主
|
6 | 实施、运行
| 环境影响
| 合理安排工期,减少夜间施工,科学规划弃渣场,生活垃圾集中处理。
| 很低
| 施工单位
| 业主
|
第十章工程招投标方案
10.1招标范围
10.1.1施工招标
在工程施工之前,应针对主体建筑、附属设施、绿化、道路等不同建设内容进行招标,确定施工、监理单位。
10.1.2材料及设备招标
主要通过招标确定供货厂家。
10.2招标组织形式
10.2.1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单位进行招标。
10.2.2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0.3招标方式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招标范围及方式为如下表所示:
招标方案基本情况表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招标估算 (万元)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 察
|
|
|
|
|
|
| √ | 61.00 |
设 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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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80.38 |
建筑工程
| √ |
|
| √ | √ |
|
| 995.00 |
安装工程
| √ |
|
| √ | √ |
|
| 100.00 |
监 理
|
|
|
|
|
|
| √ | 30.00 |
设 备
|
|
| ||||||
重要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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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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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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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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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情况说明:重要材料费用已含在建筑工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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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效益评价
11.1社会效益分析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实施,能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使党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更加深入民心,为全面繁荣农村经济,构建和谐文明小康社会奠定基础。工程实施后,施甸县水长乡水长村、平场子村、小官市村、九条沟村、兵斗村、大山脚村、大箐脚村、永保村8个行政村下辖42个村民小组中293户1172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77户1108人的发展空间得以扩展,切实解决了群众上学难、看病难、饮水难、交通难、发展难等现实问题,搬迁群众的生活方式、文化素质、信息条件等将逐步提升,贫困群众生存条件和命运彻底改变,从而使目前因自然条件恶劣而尚未摆脱贫困的搬迁群众安居乐业,走上脱贫致富的道路。
11.2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实施后,完善了安置点的村庄道路、人畜饮水、排水、电力设施等基础设施,彻底改善了迁出区施甸县水长乡水长村、平场子村、小官市村、九条沟村、兵斗村、大山脚村、大箐脚村、永保村8个行政村下辖42个村民小组中293户1172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77户1108人的生产、生活条件,将更加调动他们致富奔小康的积极性。在政府的扶持和市场的引导下,通过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对安置区荒山荒地进行开发利用,形成规模化、区域化发展格局,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种植结构调整后,逐渐形成种植烤烟180亩、茶叶300亩、稻田养鱼250亩的发展规模。经过努力,项目实施后2-3年,农村经济总收入达到200万元以上,人均占有粮食达到200kg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500元以上,最终实现脱贫致富。
11.3生态效益分析
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迁出地的人均资源占有水平显著提高,促进了迁出地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配置,消除了因生态环境恶劣和自然条件差的贫困。迁出区将退出土地进行植树造林,增加全乡的造林面积,可以建设局部真正的无人生态区,减少水土流失,保护植被涵养水源,改善气候条件,减缓群众对土地的依赖,减少陡坡农作物种植,恢复泥石流、滑坡高发区域的植被,改善生活环境,集中处理生活垃圾,使脆弱的生态系统逐步恢复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11.4扶贫效益分析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实施,能从根本上解决施甸县水长乡水长村、平场子村、小官市村、九条沟村、兵斗村、大山脚村、大箐脚村、永保村8个行政村下辖42个村民小组中293户1172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77户1108人的生存和发展问题,有利于改善迁出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恢复迁出区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同时,通过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加快脱贫步伐,能有效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项目实施后2-3年,搬迁群众农民人均纯收入有望达到3200元以上,人均占有粮食达到200kg以上,群众生活水平逐年提高,并最终实现脱贫致富。项目建设具有明显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第十二章项目实施的保障措施
12.1组织保障
12.1.1加强组织领导
乡党委、政府成立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乡级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部署安排全乡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负责编制全乡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和制订年度计划、工程质量监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等日常工作,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12.1.2落实工作责任
(1)领导小组的职责
研究决定项目的重大问题和建设方案;对资金的主要使用方向和工程规模的增减与设计内容的变更做出决策;对办公室的工作提出阶段性的方向和要求;审批大宗工程款项的投放。
(2)办公室的职责
执行“领导小组”下达的工作指令;配合“领导小组”协调与项目施工单位的关系;解决和处理工程建设中日常的具体问题;负责督促项目建设的施工进度和监督乙方施工的建设质量;按进度审核签发工程款;工作直接对“领导小组”负责。
12.1.3突出群众主体
在组织移民搬迁和开展后期扶持的过程中,高度重视维护移民合法权益。迁出点移民原有的山林、耕地、水田和房屋必须明确移民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实施退房还田的地方要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规政策落实移民户的合法利益。搬迁后,移民在户口迁移、子女上学、劳动就业和社区管理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待遇。
12.1.4着力整合资源
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解决好移民搬迁资金。落实土地增减挂钩收益分配政策,确保农民利益。农粮、林业、水利、农网改造等涉农惠农资金,在确保资金性质、用途、管理要求不变的前提下,优先用于移民安置点建设。将移民集中安置点纳入县城和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向安置点延伸,实现共建共享。
12.1.5强化监管督查
对移民搬迁对象实行严格审定制度。移民搬迁对象审定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各级各部门在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中要认真履行职责,清正廉洁,杜绝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对侵占、截留、挪用移民资金,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监察、审计部门加强对移民搬迁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对资金使用以及重点项目实行全过程审计,定期公布审计结果。
12.1.6抓好总结宣传
要积极开展实施贫困群众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政策宣传和引导,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而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移民搬迁的积极性。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12.2政策措施:土地、户籍、项目整合、产业扶持等扶持政策和措施
12.2.1明确迁入区的行政隶属关系
此次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工程是在本乡范围内进行,属乡内搬迁,涉及八个村,共计迁入、安置农户293户,1172人。由于艾家凹易地扶贫搬迁点属七零七社区管辖范围、永保易地扶贫搬迁点属永保村委会管辖范围所以,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搬迁后艾家凹易地扶贫搬迁点的隶属关系由七零七社区管理,永保易地扶贫搬迁点的隶属关系由永保村委会管理。
(1)对集中和分散安置的用地,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等手续。对集中安置点用地项目可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相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2)对移民搬迁后有复垦条件的旧村庄、旧宅基地,市、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复垦后,按项目实施复垦验收,并报备案,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投资的土地整理项目向移民搬迁安置区域倾斜,以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
(3)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移民搬迁安置农户,按现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政策,免费登记发证。
12.2.2建立扶持搬迁群众发展后续产业的长效机制
整合相关项目、资金、信息、技术等资源,帮助搬迁群众因地制宜发展后续产业,让贫困群众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从多个方面创新和加强扶贫开发和农民工工作的体制机制,支持各地充分利用安置区的特色资源,积极培育特色优势产业,统筹解决好搬迁群众后续产业发展和稳定增收的问题。
(1)大力开展就业、创业培训,畅通用工需求渠道,促进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自主创业
1、加强对农民实用技能知识培训、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
有针对性的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岗位提升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提高移民群众的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
2、畅通用工需求渠道
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信息化建设,实现就业信息网络互联互通;依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时掌握发布就业信息,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系列专项活动。
3、扶持移民自主创业
积极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对创业孵化基地提供有效管理服务的,按其扶持企业户数给予一定补贴;对入驻企业给予场地水电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自主创业,可以申请创业贷款,并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
(2)加大财政投入,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
整合“菜篮子”工程和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粮食高产创建、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新农村建设等项目资金,集中力量倾斜支持易地移民区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安排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在当地建立完善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企业与农户共同发展。鼓励和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经济能人、农技推广机构等,积极创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或带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推动农村合作经济加快发展。
(3)创新土地政策,保障移民安置区后续产业用地
重视移民安置产业培育,鼓励易地扶贫搬迁地区创办农民工创业园吸收和安排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就业,对吸收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就业的工业园区、农民工创业园,给予新增用地计划指标奖励扶持,进一步帮助搬迁群众因地制宜发展后续产业。
(4)建立完善安置区社会保障体系
重点建立和完善移民集中安置小区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困难移民群众解决后顾之忧。移民搬迁后,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优先列入参保对象,动员和组织他们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孤寡老人按政策及时纳入敬老院、社会福利院集中供养,确保移民户充分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
(5)合理规划迁出地的后续发展
结合县域经济整体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制定迁出地后续管理和发展长远规划。迁出地原则上不再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符合退耕还林政策条件的全面实施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提高经济效益。允许迁出地移民原有山林土地依法有偿自愿流转,鼓励大户集中经营,连片开发,形成规模效应。
12.3项目管理
项目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规范管理,特别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要按照基本建设管理有关规定,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以确保建设工期和建设质量。具体内容为:
(1)在项目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下,各主管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全力做好项目建设实施的各项工作,加强项目管理,抽调专业技术人员为工程建设提供服务,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2)在项目办公室的领导下,统一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切实安排进度计划,并监督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3)建设项目批准后,要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指定项目负责人,专职负责项目实施,不准擅自更改批准的建设项目工程规模、技术标准和建设内容。
12.3.3资金管理
为保证项目资金发挥其综合效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进行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完善运行机制,强化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并严格按规定范围使用资金,严禁截留、挪用,不弄虚作假,接受各级主管部门对执行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追踪问效及不定期抽查。
12.3.4质量管理
项目土建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由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聘请有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监理。运行设备及辅助设备采用招标方式采购。工程竣工后,由施甸县水长乡人民政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2.3.5工程建后管理
(1)实行竣工验收制度
项目竣工后,项目办公室要组织相关部门联合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项目竣工验收后方可交付使用。
12.3.6工程档案资料管理
加强项目档案工作,从项目筹划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字资料要严格按规定收集、整理、归档。按照移民搬迁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做好项目图像、文字资料收集归档(包括搬迁户新旧居住房屋图片、搬迁户申请、迁入地户口、购房契约合同、搬迁农户花名册、验收意见等),做到"县乡有档、村有册、户有卡",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对档案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