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1-0/20250218-0000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水长乡 |
公开目录 | 就业创业 | 发布日期 | 2025-02-18 |
文号 | 浏览量 | 42 |
1.为了方便群众办事,2025年的创业担保贷款试行不用纸质申请审批表,今后只需提供担保函。
2.男性贷款年龄在57周岁以前,女性如果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贷款年龄在52周岁以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贷款年龄可在57周岁以前。
3.在办理创业贷款时,贷款期间不允许注销营业执照,如特殊需要注销营业执照的,必须向承办部门报备,不报备贴不了贴息的,后果自行承担。
4.系统上传资料必须按照下面要求上传:
贷款人必传项:夫妻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户口册》整本户口册原件,《结、离婚证或未婚证明》原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特殊行业的许可证对应的原件。
其他附件必传项:《就业创业证》原件或复印件;经营场所租赁协议(自家经营的还需提供自家的相关场地证明(比如房产证、土地证)或村委会出示的证明);场地勘察证明;担保人(备用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并在照片下面备注名字及电话号码,借贷免扶补的需上传备用联系人信息表,借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需上传收入证明。如果是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需提供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
5.2025年所需提供纸质材料:各2份(就业中心留存1份,承办部门留存1份)
第一,担保函;
第二,勘察证明;
备用联系人信息表、收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