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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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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41-0/20240101-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水长乡
公开目录 就业创业 发布日期 2024-01-01
文号 浏览量 60
主题词 劳动就业
“线上”“线下”多渠道!​申请一次性交通补助更方便了



为进一步方便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领一次性交通补助,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发布《关于优化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和经办流程的通知》对申请途径、申请流程经办流程作出要求,详情如下:

一、申请途径

符合条件人员可通过“线上”“线下”多个渠道申请一次性交通补助,“线上”可登录电脑网页端或使用手机微信端申请,“线下”可在县(市、区)、乡(镇)服务窗口申请。

(一)电脑网页端。使用网页浏览器登录“云南省公共就业网上服务办事大厅”,以个人用户方式登录系统,在业务服务中选择“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办理。

(二)手机微信端。进入微信公众号“就业彩云南”,在“个人中心”进行个人实名认证,进入“业务大厅”选择“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办理。

(三)“线下”服务窗口。申请人可在户籍地乡(镇)社会保障服务窗口或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窗口申请一次性交通补助。

二、申请流程

(一)“线上”申请。申请人只需拍照上传以下任意1项证明材料,并在系统中签署信用承诺证明即可完成申请:

1.务工证明;

2.劳动合同(协议);

3.当年3个月以上的银行工资流水单;

4.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二)“线下”申请。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以下任意1项证明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存入系统),并填写《云南省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附件)1份(扫描或拍照存入系统):

1.务工证明;

2.劳动合同(协议);

3.当年3个月以上的银行工资流水单;

4.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三、经办流程

线上申请:由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申请信息进行初审(录入)、复核和审核;线下申请:由收到申请资料的服务窗口负责对申请信息进行初审(录入),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复核和审核。由“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使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共享数据,自动核验申请人身份。

通过审核合格的,由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及时将补助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银行账户。经办流程工作时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含公示、发放日期)。

联系人及电话: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阮春雷 0871—67195847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李中国 0871—65558047


附件:云南省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2023年9月6日


附件

云南省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线下)

填表说明:

1.申请人需属于云南省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2.申请人跨省务工需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

3.符合条件人员每人每年可申报1次一次性交通补助;

4.“就业形式”分为:单位就业、灵活就业、个体经营(自主创业)。

5.申请证明材料只能勾选1项;

6.申请审核通过后补助资金将发放到申请人的社保卡, 所以申请人需要激活

社保卡并开通社保卡银行功能。

姓名


身份证号


性别


民族


联系电话

申请补贴年度

202    年度

户籍地址


外省就业地址


外省就业时间

202 年月

就业形式


月均收入


申请证明材料(请在括号内勾选) :

( ) 1.务工证明

( ) 2.劳动合同(协议)

( )3.当年3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单

( )4.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个人承诺:

我承诺依法如实申请, 所填写和提交的申请资料均真实有效, 如有虚假

将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和后果, 并已确认上述申请信息准确无误。

申请人签名(手印):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