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941-0/20260515-00005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水长乡 |
| 公开目录 | 公共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6-05-15 |
| 文号 | 浏览量 | 0 |
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面推开“在线复议”工作,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渠道线上申请行政复议:
①手机微信搜索“掌上复议”小程序;
②电脑端浏览器搜索https://xzfy.moj.gov.cn/“全国行政复议服务平台”。
“掌上复议”小程序使用方法
步骤1.注册、登录
微信搜索“掌上复议”小程序或扫描二维码,进入“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点击首页“请登录”,按要求完成注册信息填写、人脸识别验证、手写签名。注册/登录后,点击“申请复议”。
步骤2.阅读申请须知
申请用户须仔细阅读《行政复议网上申请须知》确认了解相关要求后,勾选“同意《行政复议网上申请须知》”。
步骤3.填写申请人信息
进入申请界面后,系统会根据注册信息自动填写申请人信息。
注意:1.如修改申请人信息,点击申请人信息栏中“编辑”,进入信息修改界面;
2.如存在多个申请人,则点击“+添加其他申请人”,并按提示填写其他申请人信息;
3.如有代理人的,在代理人信息板块点击“添加”,并按要求填写代理人信息。还需在后续申请材料界面上传《委托授权书》,可点击代理人信息栏中的黄色圆圈,查看解释说明,若没有则跳过;
4.点击查看《行政复议法律文书送达地址须知》,并仔细阅读。确认已了解相关要求后,填写送达信息(需填写能收到邮件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并勾选“申请人已经阅读且同意《行政复议法律文书送达地址须知》的内容,并确认以上所填信息准确、有效”。
步骤4.填写被申请人信息
被申请人,指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在输入框内输入被申请人具体名称。在选定被申请人后,系统将自动确定行政复议机关。
步骤5.填写行政行为信息
根据提示和要求填写申请行政复议所涉及的具体信息,包括行政行为名称、文号、知晓日期及复议请求等红*号选项。行政行为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生成复议申请书”。
注意:对是否为“行政不作为”“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不明确的,可点击相应栏中的黄色圆圈,查看解释说明。
步骤6.确认行政复议申请书
复议申请基本信息全部填写完毕后,系统将根据申请人填写的内容,自动生成行政复议申请书。用户需认真核对行政复议申请书的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签名”。如需修改,点击“上一步”返回修改。
步骤7.上传、提交申请材料
根据系统提示及填写的信息,申请人需上传行政复议申请书(系统自动生成)、原行政行为文书等其他证据材料。
材料全部上传完毕后,可点击“暂存”,检查所填信息和上传材料。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提交。
注意:1.补充其他证据材料时,先填写相应材料名称,再点击“+”上传材料;2.若有多个其他证据材料,则点击“+添加”。
步骤8.查看案件状态
点击首页“个人中心”,即可查看案件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