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1-0/20240206-00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水长乡 |
公开目录 | 养老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4-02-06 |
文号 | 浏览量 | 1 |
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全日制在校学生)至法定退休年龄前的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员、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都可以参保(不限制户籍,农村和城镇户口均可)。只是年龄偏大的到退休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需延长至缴费年限满15年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或选择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定计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