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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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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41-0/20250218-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水长乡
公开目录 社会救助 发布日期 2025-02-18
文号 浏览量 18
主题词 其他
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民政部门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

①配偶;

②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③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

④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①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

②监狱服刑人员(已经取消劳动教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