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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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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8480633-0-30/2017-113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7-11-30
文号 浏览量 1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泰和轩房地产建设项目地质勘察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施甸县泰和轩房地产建设项目地质勘察招标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勘察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7-11-29 08:00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7-12-04 17:30

备注:

投标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 合格公告 施甸县泰和轩房地产建设项目地质勘察招标投标资格预审于2017年11月27日下午15:00时开标,通过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如下: (1)十四冶建设云南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2)云南坦盛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3)云南天邺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以上投标人申请人就上述工程地质勘察进行投标,并将其他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1、凭本通知书于 2017年 11 月 29 日至2017年 12 月 3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到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如果你方不准备参加本次投标,请于2017年 12 月 3 日前通知我方。 招标人:施甸县鑫源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 办公地址:施甸县甸阳镇摩苍路兰溪苑小区47幢12号商铺 (新华保险斜对面)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875-8127698 日期:2017年11月29日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施甸县鑫源建设有限公司

经办人:

甫先生

办公电话:

18388145427

移动电话:

18388145427

招标代理机构:

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经办人:

董先生

办公电话:

8127698

移动电话:

13987575629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521201700090001001

标段名称:

施甸县泰和轩房地产建设项目地质勘察招标-

网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7-12-04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7-12-19 09:00

开标地点:

施甸1号开标室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次发包估价:

2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投标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
合格公告
施甸县泰和轩房地产建设项目地质勘察招标投标资格预审于2017年11月27日下午15:00时开标,通过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如下:
(1)十四冶建设云南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2)云南坦盛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3)云南天邺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以上投标人申请人就上述工程地质勘察进行投标,并将其他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1、凭本通知书于 2017年 11 月 29 日至2017年 12 月 3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到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如果你方不准备参加本次投标,请于2017年 12 月 3 日前通知我方。
招标人:施甸县鑫源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
办公地址:施甸县甸阳镇摩苍路兰溪苑小区47幢12号商铺
(新华保险斜对面)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875-8127698
日期:2017年11月29日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以上资质;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金额:

0.2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7-12-19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公告.doc

2017-11-29 11:15:23

 

温馨提示:

0000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0000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00003.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00004.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00005. 

00006.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00007.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00008. 

00009.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00010.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00011.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00012. 

00013.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