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8480633-0-30/2017-1130007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7-11-30 |
文号 | 浏览量 | 3 |
受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帝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本次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购买服务(遗体接运、骨灰运送),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项目的成交人,该项目的采购方式已获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批准。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购买服务(遗体接运、骨灰运送)
二、招标编号:YNDCZBDL2017-64
三、财政采购预算:6000000.00元
四、招标内容:购买服务(遗体接运、骨灰运送)6年
1、有合法的运营资质;
2、有满足丧属需求的标准合法运尸车辆4辆以上及每车配套B照驾驶员一人;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收费根据施发改发[2016]330号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施甸县民政局关于重新核定和规范我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收费标准:
(1)中档殡仪车(购置改装费用在10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往返20公里以内每趟运尸费360元,超过20公里每增加1公里加收3元。
(2)高档殡仪车(购置改装费用在20万元以上);往返20公里以内每趟运尸费560元,超过20公里每增加1公里加收4元。
(3)骨灰运送:往返距离在20公里(含20公里)以内的收费标准为每车次260元,超出20公里的每增加1公里加收3元。
收费根据政策变动而改变,严格执行价格收费。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国内企事业单位,同时具有为本项目提供相应技术服务的能力,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殡葬服务内容);
2、投标人需出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且在有效期内;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报名时提供:
1.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提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不到场时,必须由授权委托人到场提交】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出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投标申请人须对所提供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6、请按上述要求提供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须按要求提供),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本项目要求被授权人是投标单位员工,提供社会保险的凭据,如投标人未按公告格式及要求提供材料的,带来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现场提交报名资料,不接受扫描件)
备注: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到招标代理公司现场递交纸质报名材料,未提供纸质报名材料的投标人视为未报名成功,纸质资料提供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01日下午17时00分,逾期恕不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七、其他事宜
1、投标报名时间:三个工作日(2017年11月29日至2017年12月01日下午17时00分),逾期恕不受理。
2、报名地点:保山市隆阳区城南盛世东一区28、29号
3、投标保证金:100000.00元(壹拾万元整)
4、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4日下午15时00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开标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四楼)
6、招标文件的售卖:每份600.00元,报名合格的投标商向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帝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收款人:云南帝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城北支行
账号:5300 1728 6380 5100 2664
8、招标单位: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
机构代码证:695662632
地址:施甸县甸阳镇乌邑村阿拉田
联系人:杨敬月 联系电话:18725380568
9、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帝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证: 915305020642812003
联系人:李先生、张先生
电 话: 0875—2129753 邮 编: 678000
E-mail:1730743519@qq.com 传真:(0875)2129753
发布日期:2017年11月29日
备注:
1.供应商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磋商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2.本次采购须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拟参与的服务商须同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及电子响应文件。请拟参与的服务商在公告期内及时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纸质采购文件获取和递交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关于电子采购文件获取和递交
3.1 电子采购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服务商,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3.2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服务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网上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后,还须到磋商会议现场递交刻录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光盘(同时携带CA),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光盘),视为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3.3 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模块化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2)在编制标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粘贴图片建议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
3.4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网上递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需要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加密。现场递交的电子光盘,将刻录好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服务商单位章(鲜章)。不要在光盘盘面上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
3.5电子开标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解密
(1)服务商需在到磋商会议现场递交1份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光盘),确保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为准。
(2)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服务商的顺序当众开标。
(3)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后,服务商按照电子文件的开启顺序上前,使用服务商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4、技术支持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400-9618-998 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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