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施甸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索引号 58480633-0-30/2017-1124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7-11-24
文号 浏览量 0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泰和轩房地产建设项目(地质勘察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施甸县泰和轩房地产建设项目(地质勘察招标)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勘察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7-11-16 08:00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7-11-22 17:30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施甸县鑫源建设有限公司

经办人:

甫先生

办公电话:

18388145427

移动电话:

18388145427

招标代理机构:

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经办人:

董先生

办公电话:

13987575629

移动电话:

13987575629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521201700081001001

标段名称:

施甸县泰和轩房地产建设项目(地质勘察招标)-

网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7-11-22 17:30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17-11-27 15:00

开标地点:

施甸县1号评标室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次发包估价:

2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施甸县泰和轩房地产建设项目(地质勘察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施甸县泰和轩房地产建设项目(地质勘察招标)招标已由施政复【2017】193号(批复)文批准建设。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施甸县泰和轩房地产建设项目(地质勘察招标);
2.2招标人:施甸县鑫源建设有限公司;
2.3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4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城北广电路东段北侧;
2.5招标内容:项目地质勘察招标;
2.6招标规模:规划用地面积13470.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821.45平方米;
2.7工期:投标人在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自行填报合理工期,但不得超过60日历天;
2.8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2.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的国家及相关行业工程勘察质量规范要求,一次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
3.1.1经国家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通过年检;
3.1.2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且必须是公司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以上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3.1.4不允许挂靠单位报名参与竞标,一旦发现取消竞标资格,并且没收投标保证金,若已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3.1.5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6接受现报名。
4.报名时须提供:
资格预审申请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原件);(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4)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查询项目负责人、企业法人);(5)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原件;(7)省外企业须提交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书。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检查,并提供复印件加盖鲜(公章)装订成册,若投标人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全,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投标人报名。
本次投标,投标人必须同时进行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未同时进行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的,开标现场不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5.申请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
5.1报名及获取资格审查文件时间: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22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5.2报名及资格审查文件获取地点: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
施甸县甸阳镇摩苍路兰溪苑小区47幢12号商铺(新华保险斜对面)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4只接受现场报名。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响应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资格预审时间:2017年11月27日15时00分
地点: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nggzyxx.gov.cn)、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施甸县鑫源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甫先生联系电话:18388145427
代理机构: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施甸县甸阳镇摩苍路兰溪苑小区47幢12号商铺
(新华保险斜对面)
联系人:董先生电话: 0875-8127698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地质勘察招标)资格预审公告.docx

2017-11-16 14:35:52

 

温馨提示:

0000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0000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00003.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00004.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00005. 

00006.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00007.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00008. 

00009.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00010.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00011.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00012. 

00013.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