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8480633-0-07_G/2017-1113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7-11-13 |
文号 | 浏览量 | 7 |
招标项目名称: |
施甸县S41维(西)永(德)高速公路保山至施甸段建设项目涉及的矿业权评估及资产评估机构公开选取项目(二次)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公路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7-11-08 17:00 |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2017-11-15 17:00 |
备注: |
/ |
建设单位: |
施甸县弘润公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经办人: |
杨春静 |
办公电话: |
0875-8883327 |
移动电话: |
18725228785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唐金丽 |
办公电话: |
15087102450 |
移动电话: |
15087102450 |
标段编号: |
GC530521201700065001001 |
标段名称: |
施甸县S41维(西)永(德)高速公路保山至施甸段建设项目涉及的矿业权评估及资产评估机构公开选取项目(二次) |
网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2017-11-15 17: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17-11-29 15:00 |
开标地点: |
施甸1号开标室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本次发包估价: |
26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1、招标条件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工程概况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存续和纳税,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有效齐全(联合体双方提供);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证书: a.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质(国土资源部或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 b.资产评估资质(省财政厅或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3.3近3年(指2014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具有省级及以上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压覆矿补偿矿业权评估业绩、资产评估业绩各不少于1个(联合体双方提供); 3.4近3年(指2014年1月1日至今)没有受到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在承担有关评估工作中未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联合体双方提供); 3.5拟派出的评估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4人,其中:矿业权评估师不少于1人,资产评估师不少于1人(联合体双方提供); 3.6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年(指2014年-2016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7投标人在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政主管部门所公示的重大违法记录(联合体双方提供); 3.8本次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备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质的单位。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证书: |
其他: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4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17-11-29 15:00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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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0000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00003.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00004.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00005.
00006.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00007.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00008.
00009.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00010.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00011.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00012.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