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8480633-0-30/2017-102300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7-10-23 |
文号 | 浏览量 | 4 |
项目编号:YNLDZB-201709BS-030G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云南省施甸县五座水库PPP项目经施甸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采用PPP模式进行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施甸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施甸县水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云南省施甸县五座水库PPP项目。
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概况:云南省施甸县五座水库PPP项目建设内容分别为白龙水库、大水沟水库、金星水库、栗树水库、寺等水库等五座水库,项目位于保山市施甸县,工程内容主要包含水库枢纽工程和输水灌溉工程。其中,金星水库规模为小(2)型水库,其它规模为小(1)型水库。项目静态总投资为52022.52万元。项目的实施主要解决施甸县部分区域人畜饮水和农业灌溉饮水的问题,保障当地用水安全,提升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2.4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3. 采购需求
3.1项目全生命周期:18年(含建设期3年)。
3.2投资估算:项目估算静态总投资为52022.52万元(其中,金星水库为初步设计数据),一类费用31730.37万元,二类费用16501.89万元(其中征地拆迁安置费用为8293.36万元),预备费3790.26万元。从投融资结构考虑,由于本项目资本金比例设计为30%,剩余70%为项目公司融资解决,本项目融资利率上限为人民银行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调整后纳入PPP范围内动态投资55339.06 万元(包含建设期利息3633.85万元)。
3.3建设内容
本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含水库枢纽工程和输水灌溉工程,其中:
白龙水库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设拦河坝、坝下涵洞、溢洪道、输水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一)拦河坝。粘土心墙风化料坝,坝顶高程1829.5m,坝高22.3m,坝顶宽5m,坝顶长80.5m,坝基及两坝肩进行灌浆帷幕防渗处理。(二)坝下涵洞。布置于右岸,由导流引渠段、进水口段、涵洞洞身段(无压)、泄槽段、消力池段、出水渠段组成,坝下涵洞全长143m。(三)溢洪道。布置于左坝肩,为正槽开敞式溢洪道。由进水渠段、控制段、泄槽段、消力池、出水渠段组成,全长172.7m。最大下泄流量为4.92m3/s。(四)输水工程。输水工程规划布置总管工程、提水工程,输水管道两条,先由提水泵站提水后供摆榔、莲花山输水管道输水,输水管道总长为7.0km。
大水沟水库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设拦河坝、导流输水隧洞、溢洪道、引水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一)拦河坝。粘土心墙风化料石渣坝,坝顶高程1825m,最大坝高57m,坝顶宽6m,坝顶长142.62m,坝基及两岸坝肩进行帷幕灌浆防渗处理。(二)导流输水隧洞。布置于右岸山体,由进口段、闸前有压段、闸室段、闸后无压段、消力池组成,隧洞全长341.21m,设计最大泄流量为12 m3/s。(三)溢洪道。布置于拦河坝左岸,由进口引渠段、控制段、泄槽段及挑流消能段组成,全长191.23m。最大下泄流量为7.08 m3/s。(四)引水工程。(1)左岸菠萝寨支沟引水工程,建底格栏柵坝取水,设计引水流量0.41 m3/s,采用管道方式引水,线路全长1.330km。(2)右岸大蒿子坝沟引水工程,设两个取水点,分别建底格栏柵坝取水,设计引水流量0.50 m3/s,采用明渠+隧洞的引水方式,其中渠道长度2.553km,渡槽一座,长0.147km,隧洞一座,长0.558km。(五)输水工程:左岸灌区输水管线3.552km,起点输水流量为0.249 m3/s;右岸灌区输水管线长4.687km,起点输水流量为0.107 m3/s。
金星水库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水库枢纽由大坝、溢洪道和导流输入隧洞组成,大坝为粘土心墙风化料坝,坝顶高程2279.80m,最大坝高35.0m,坝顶长94.5m,坝顶宽5.0m;溢洪道布置于大坝右坝肩,形式为开敞式溢洪道,全长128.37m,由进口段、控制段、缓坡段、转弯段、渐变段、泄槽段、挑流消能段及护坦段组成,控制段为无闸控制宽顶堰,堰高2.5m,堰顶高程2276.81m,最大下泄流量11.05m3/s;导流输水隧洞布置于拦河坝右岸山体内,进口底板高程2260.0m,由进口明渠、有压洞段、竖井闸室段、无压隧洞段、出口消力池及明渠组成,隧洞全长219.9m,隧洞最大过流量4.6m3/s。
栗树水库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设拦河坝、导流输水隧洞、溢洪道、输水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一)拦河坝。粘土心墙风化料坝,坝顶高程1336.3m,坝高36.3m,坝顶宽6m,坝顶长172m,坝基及两坝肩进行灌浆帷幕防渗处理。(二)导流输水隧洞。布置于左岸山体内,进口段、闸前有压段、闸室段、闸后无压段、明渠段组成,隧洞全长245m,设计最大泄流量为6.8m3/s。(三)溢洪道。布置于左坝肩,由进水渠段、控制段、泄槽段、消力池段、出水渠段组成,全长299.09m。最大下泄流量为31.7m3/s。(四)输水工程。渠首布置于导流输水隧洞明渠段下游栗树河左岸输水干渠,渠道全长14.24km,流量为0.234m3/s。
寺等水库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设拦河坝、导流输水隧洞、溢洪道、引水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一)拦河坝。粘土心墙坝,坝顶高程1764.6m,坝高33.7m,坝顶宽6m,坝顶长226m,坝基及两岸坝肩进行帷幕灌浆防渗处理。(二)导流输水隧洞。布置于左岸山体内,由进口段、闸前有压段、闸室段、闸后无压段、出口陡坡段、消力池组成,隧洞全长250.3m,设计最大泄流量为4.79 m3/s。(三)溢洪道。布置于左坝肩,由进水渠段、控制段、泄槽段、消能段、出水渠段组成,全长182.5m。最大下泄流量为9.3m3/s。(四)引水工程。引水工程为左岸菠萝等引水渠,渠首设取水坝、冲砂闸、进水闸、在原菠萝等渠基础上建一引水渠,设计引水流量1.15 m3/s,渠道全长5.63km。(五)输水工程:输水管道全长4.64 km,输水流量为0.11 m3/s。本阶段工程估算总投资12507.47万元。
3.4项目地点:施甸县。
3.5运作模式:BOT(建设-运营-移交)
3.6其他采购需求:基于本项目为农林水利与环境保护项目,公益性强,经济效益弱,投资金额大,本项目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方式实施。
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5511.56万元。其中,政府以现金出资3102.31万元,占股权投资比例的20%;社会资本出资12409.25万元,占股权投资比例的80%。政府方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按照实缴比例进行分红。
项目资本金的结构:资本金比例为估算静态总投资的30%,其余70%为银行贷款、股东借款、PPP基金或其他融资方式。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按照约定的比例履行项目资本金出资义务,初步设定为15511.56万元:其中社会资本出资12509.25万元,政府出资3102.31万元。若金融机构要求提高资本金比例,超出部分资本金由社会资本出资,政府方出资代表不承担超出估算静态总投资6%(30%×20%)的部分。
本项目除项目资本金外,其余所需资金由项目公司按市场化原则自行筹措。社会资本方应确保项目公司足额、及时筹集项目所需资金,并就项目公司履行融资义务向采购人承担融资责任,保障项目按期完工。采购人与政府出资代表在项目公司融资过程中不提供项目融资的担保条件。
采购人在项目公司融资过程中,可积极协调社会资本方的融资活动,并将具有支付责任的付费资金安排纳入中长期财政预算且出具相应的人大常委会决议。
按照国家有关PPP项目的相关规定,本项目特许经营期拟定为15年(不含建设期)。即本项目的PPP合作期18年(包括3年建设期和15的运营期),合作期内,项目公司仅享有本项目及其附属设施的经营权和收益权,本项目形成的各项有形、无形资产归国有,项目合作期届满且政府方履行完付费义务后,社会资本方无偿移交给施甸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主体要求
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等不良状态。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资格参加资格预审,联合体总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成员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资质要求
投标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任意一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资质。
4.3经验要求
2012年1月至今承担过1项合同额不少于2亿元的水利类的投融资项目(如PPP等)。
4.4财务要求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融资能力;
注:任意一家联合体成员单位满足条件即可,若新成立的单位只需提供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和资信证明。
4.5 信誉相关要求
4.5.1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成员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无行贿犯罪、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没有政府采购法所述的不良行为;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受过省级有关部门的通报批评;所承担项目没有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无因拖欠工人工资被处理(强制性标准)。
4.5.2投标申请人须承诺若有幸中标保证办理入滇相关手续,保证到项目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管理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4.6其他要求
4.6.1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类高级(含高级)以上职称;
4.6.2云南省外企业须具有《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
4.6.3提供近三年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4.7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7.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7.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7.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7.4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应体现融资、建设、运营优势;
4.7.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4.7详细资格条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注:以上资料申请人必须真实反映情况,如不提供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若由采购人发现且经查实,应当取消申请资格。
5. 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有限数量制。
5.2本项目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限定数量为5家。限定的方法和标准详见资格审查办法。
6. 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本项目采购只接受本国货物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请申请人于2017年 10 月 09 日至2017年 10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陆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隆阳区新华小区94号) 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7.2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申请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件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7.3资格预审文件免费提供。
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8.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为2017年 10 月 27 日(北京时间)8:00~
09:00。
8.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隆阳区兰城路传媒中心2号楼B座4楼) 。
8.3资格预审评审时间:2017年10月27 日(北京时间)09:00;评审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隆阳区兰城路传媒中心2号楼B座4楼) 。
8.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10.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施甸县水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 云南陆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甸阳西路003号 地 址: 保山市隆阳区新华小区94号
联系人: 蒋新智 联系人: 习小刚
电 话: 18987531568 电 话: 13577516611
传 真: 0875-8121338 传 真: 0875-2167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