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8480633-0-02_Z/2017-1023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7-10-23 |
文号 | 浏览量 | 1 |
施甸县人民检察院对“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等装备”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单位:施甸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项目名称: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等装备采购
二、采购内容:采购及安装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等装备,用于检察院工作需求。
三、采购项目总投资:资金预算252047.00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四、相关说明:
根据施政复〔2017〕120号文件《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装备采购使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批复》施甸县人民检察院委托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此项目已得到施甸县政府采购中心批复,现发布招标公告。
五、拟定的唯一服务商名称:施甸亿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施甸县摩苍路兰溪苑小区商铺9B-14幢
现予公示五个工作日(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16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施甸县人民检察院备查。在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施甸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施甸县甸阳镇白马路南侧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87513823
代理机构:施甸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875—8121753
监督部门:施甸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监督电话:0875-8124693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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