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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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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8480633-0-10_B/2017-0919003 发布机构 施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7-09-19
文号 浏览量 8
主题词 城乡建设(含住房)
施甸县2017年城中村棚改项目选择承接主体-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施甸县2017年城中村棚改项目选择承接主体

项目编号:

ZC530521201700024

采购项目编号:

ZC530521201700024001

采购项目名称:

施甸县2017年城中村棚改项目选择承接主体

包号:

ZC530521201700024001001

包件名称:

施甸县2017年城中村棚改项目选择承接主体-

采购单位名称: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李晓泽

联系电话:

15025088377

联系地址:

保山市施甸县甸阳路中段

代理机构名称:

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飞

联系电话:

0875-2147698

联系地址:

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公示时间:

2017-09-15 08:00 至 2017-09-16 00:00

是否发布: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采购内容:

本项目拟申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选择施甸县2017年城中村棚改项目的项目承接主体

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

2017-09-14 15:30

评标地点

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杨黎珠

评标委员会成员:

朱玉洁、李晓泽

评标意见等相关资料:

推荐施甸县翰墨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本项目成交单位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审信息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报价(元)

得分

名次

1

施甸县翰墨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853708500.00

0.00

1

中标信息

中标人:

施甸县翰墨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万元):

0

供货期:

服务期限:17年

地址:

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城北扩建区施孟公路东侧(团树山)

备注:

主要中标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品牌型号

数量

投标报价(元)

备注

 

 

 

0.00

 

 

其他信息

项目内容

报价报价(元)

备注

采购内容:本项目选择施甸县2017年城中村棚改项目的项目承接主体。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规划占地529亩,拆迁面积133522平方米(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853708500.00

政府购买服务资金:85370.85万元(其中项目估算投资:63759.82万元,购买服务资金21611.03万元),最终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据实结算。

 

合计

大写: 捌亿伍仟叁佰柒拾万零捌仟伍佰元整

小写:853708500.00

质保期: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其      他:

施甸县2017年城中村棚改项目选择承接主体成交公告

采购单位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保山市施甸县甸阳路中段

联系电话

0875—8121325

采购代理机构

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联系电话

0875-2147689

采购项目名称

施甸县2017年城中村棚改项目选择承接主体

采购编号

TRZBC2017-100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

政府购买服务资金

85370.85万元(其中项目估算投资:63759.82万元,购买服务资金21611.03万元),最终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据实结算。

公告发布日期

审批前公示:2017年08月30日至2017年09月01日

采购公告:2017年09月11日至2017年09月13日

谈判时间

2017年09月14日15时00分

谈判地点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成交公告公示期限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1个工作日

成交候选人:施甸县翰墨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候选人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城北扩建区施孟公路东侧(团树山)

项目总投资:85370.85万元(其中项目估算投资:63759.82万元,购买服务资金 21611.03万元),最终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据实结算。

项目服务期限:17年

备注

1.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请本次成交的服务商在合同签订后携带合同协议书、保证金银行存款、汇款证明及开户许可证明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理退保证金手续。

2.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发布。

监督电话

施甸县财政局:0875-8124693

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5-8121214

采购单位意见

同意发布

发布日期

2017年09月15日

 

本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