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8480633-0-30/2017-0716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7-07-16 |
文号 | 浏览量 | 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资金己落实。采购方式已得到主管部门的批准。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受施甸县林业局的委托,就本次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 施甸县2017年农村能源建设项目节柴灶采购
招标编号:2017SDCG-036-X025
最高限价:385000.00元
采购方式:询价
二、采购项目内容:
施甸县2017年农村能源建设项目节柴灶采购共计1100户,其中:酒房乡200户,木老元乡200户,姚关镇200户,由旺镇240户,仁和镇200户,甸阳镇60户(由县林业局统一安排)。节柴改灶采购项目包括:采购、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
服务地点:酒房乡、木老元乡、姚关镇、由旺镇、仁和镇、甸阳镇。
三、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与本项目相关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通过年检的《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证明等资格证件。
3.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19001—ISO 9001:2008、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GB/T 24001—2004/ISO 14001:2004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2011/OHSAS 18001:2007体系认证证书,其三证的认证内容须包含节能设备,(必须在国家认监委www.cnca.gov.cn网站上可查询到的为准)。
4. 必须具有至少一名国家工信部人才交流中心认定的能源管理师(高级)或节能评估师(高级)的证书(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化网站上可查询到的为准)。
5. 厂家授权书、省级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一年内的质检报告、省级以上部门出具的炉灶能效测试报告。
6. 财务须具有近两年会计事务所审计报告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根据财办库[2003]38号文件,为了避免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出现多个投标人现象,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四、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1)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副本原件;(2)hh或或 或hu或厂家授权书原件、省级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一年内的质检报告原件、省级以上部门出具的炉灶能效测试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加盖鲜章;(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19001—ISO 9001:2008、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2004/ISO 14001:2004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2011/OHSAS 18001:2007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其三证的认证内容须包含节能设备,(必须在国家认监委www.cnca.gov.cn网站上可查询到的为准)原件和复印件加盖鲜公章;(4)必须具有至少一名国家工信部人才交流中心认定的能源管理师(高级)或节能评估师(高级)的证书原件(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化网站上可查询到的为准);(5)近两年会计事务所审计报告复印件(6)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证明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鲜盖公章)。
注:以上材料需复印一份加盖鲜公章装订成册(封面上必须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邮箱及单位地址);若投标供应商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全,责任自负。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供应商报名。
五、产品配置及技术要求:
(1)商品化可移动式成品节能炉灶;
(2)热效率在40﹪以上;
(3)燃烧室和炉条为全铸铁;
(4)有内置二次回风供氧功能;
(5)有控制火力大小的专门装置;
(6)整套节能炉灶要求具有保温隔热功能;
(7)整套节能炉灶配1米以上烟囱及活动盖板一套;
(8)要求具有独立完整的包装箱包装;
(9)长×宽×高 400mm×400mm×530mm±10mm(适用农村直径67cm至80cm锅型适用);
(10)添柴口为2.0mm以上厚度钢板;
六、报名时间:2017年7月13日至2017年7月 1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公休日除外),逾期恕不受理;
报名地点: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
施甸县甸阳镇摩苍路兰溪苑小区47幢12号商铺(新华保险斜对面)
七、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投标报名按报名时间先后顺序接受先到的报名。
八、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满足本公告条件的供应商报名的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800元/份(售后不退);
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7月25日(星期二)上午9时,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九、投标保证金:5000.00元(伍仟元整)
投递交方式必须采用银行转账至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指定账号(投标人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银行转账单上应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收款单位: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
开户行:施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 号:2500024929700012
注:报名时需提交开户银行对公账号,必须与汇出账号一致。
十、其它事宜
采购人:施甸县林业局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75-8122878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
地址:施甸县甸阳镇摩苍路兰溪苑小区47幢12号商铺(新华保险斜对面)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0875-8127698
日期:2017年7月13日
注: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