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8480633-0-30/2017-0613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7-06-13 |
文号 | 浏览量 | 1 |
1、询价条件
经施甸县财政局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施甸县移民开发局委托,对施甸县鱼洞水库移民安置区亮化工程进行询价采购,本项目采购计划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满足资格、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施甸县鱼洞水库移民安置区亮化工程。
2.2建设地点:施甸县由旺镇永福村、坡脚村。
2.3工程内容:主要内容为施甸县鱼洞水库移民安置区太阳能路灯采购,采购预算为32.88633万元。
采购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及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一 |
太阳能路灯 |
1.太阳能路灯标准 灯杆高7米,单杆,上口径60mm、下口径160mm、壁厚3mm ; 光源:30WLED灯 控制器:功率10A,具有光控、时控功能 电池:24V/ 120AH 太阳能电池板:功率100W一块 亮灯时间:5-7个阴雨天(按8h/天,全功率计算) 散热材料及方式:铝型材、对流散热 C25混凝土基础底座,地笼满足有关行业标准及太阳能路灯稳定和安全运行要求。 2.产品要求 产品必须有路灯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投标人负责产品底座施工及安装,产品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后进行验收。 |
套 |
98 |
二 |
项目标志牌 |
1、青石材料青石材质,规格尺寸由采购方提供。 |
座 |
1 |
2.4 工 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并能投入使用。
2.5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2.6质量承诺:满足采购品种、规格及参数要求,安装调试完毕后执行《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及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7 询价范围:施甸县鱼洞水库移民安置区亮化工程太阳能路灯采购、安装、调试、保修及项目标志牌的建设等。
2.8 分包要求:不允许分包。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0 标段划分要求: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11采购项目编号:QSYN-ZB-17101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询价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
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按照规定的要求提供采购所需的产品、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独立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请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供应商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要求施工时选择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队。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会计报表)。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至今)内完成过至少3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室外公共空间功能照明工程或景观照明工程),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5万元。
3.4项目经理要求: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2014年至今)内完成过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5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室外公共空间功能照明工程或景观照明工程)。
3.5信誉要求:
①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询价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包含供应商、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并于递交响应文件当日提交原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 询价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 6 月 6 日至2017年 6 月12 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至施甸县甸阳镇青牛白马广场北出口喜路达B2-07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通过后领取询价文件。
报名时需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请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报名本人居民身份证。
以上资料均需查验原件并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报名时需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亲自到场办理。
4.2 询价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5. 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6 月 15 日 15 时00分,地点为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保证金
6.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0元(伍仟元整)。
6.2保证金递交形式: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收、代退保证金,保证金账户详见询价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保山市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施甸县移民开发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658751180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万向之
邮编: 678000
电话: 18669009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