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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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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8480633-0-30/2017-0214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7-02-14
文号 浏览量 0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何元乡精准脱贫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莽王中心村一期基础设施)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施甸县何元乡精准脱贫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莽王中心村一期基础设施)已经(施发改[2017]2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施甸县何元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该工程建设施工进行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何元乡莽王中心村

2.2建设规模:主要包括场地挖、填土方及挡土墙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室外照明工程

2.3招标范围:施甸县何元乡精准脱贫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莽王中心村一期基础设施)施工总承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5工期:365日历天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取得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下述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等级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需持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保山市外企业应持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到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证明(以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出具证明时间为公告发布时间以后);3、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证明(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建造师,出具证明时间为公告发布时间以后);以上资料均需查验原件并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市外企业资质证书可不提供原件);4、公司法人或建造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到现场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213日至2016年02月17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云南边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施甸办事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200.00 元,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方式-后审;办法-合格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电子服务系统、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施甸县何元乡人民政府

       址:施甸县何元乡何元街

     人:杨洪鑫

  话:1592500367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边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施甸县甸阳镇文化路东段南侧(药监局往下10米)

     人:  先生

      话:  13529553744                         

 

 

  2017年02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