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5 |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16年11月10日 至 2016年11月20日 挂牌出让 3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
一、地块基本情况 : |
宗地编号 |
I-G-277-1 |
地块位置 |
施甸县甸阳镇施孟公路东侧、文化路南侧 |
土地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0.468 |
出让年限 |
40年 |
成交价(万元) |
380 |
受让单位 |
保山市景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土地使用条件: |
1.容积率:>1,≤1.6;2.建筑密度:≤35%;3.绿地率:≥35%;4.建筑风格:统一按徽派建筑风格设计;5.停车位:商业按100平方米/个配置;6.I-G-277-1西边红线退让5米,北边红线临文化路退让3米,退让部分土地权属归用地户,但由政府纳入市政道路统规统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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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I-G-277-2 |
地块位置 |
施甸县甸阳镇施孟公路东侧、文化路南侧 |
土地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1.0638 |
出让年限 |
40年 |
成交价(万元) |
863 |
受让单位 |
保山市景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土地使用条件: |
1.容积率:>1,≤1.6;2.建筑密度:≤35%;3.绿地率:≥35%;4.建筑风格:统一按徽派建筑风格设计;5.停车位:商业按100平方米/个配置;6.I-G-277-2南边红线退让3米,北边红线退让3米,退让部分土地权属归用地户,但由政府纳入市政道路统规统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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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I-G-277-3 |
地块位置 |
施甸县甸阳镇施孟公路东侧、文化路南侧 |
土地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1.2068 |
出让年限 |
40年 |
成交价(万元) |
979 |
受让单位 |
保山市景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土地使用条件: |
1.容积率:>1,≤1.6;2.建筑密度:≤35%;3.绿地率:≥35%;4.建筑风格:统一按徽派建筑风格设计;5.停车位:商业按100平方米/个配置;6.I-G-277-3西边红线临施孟公路退让5米,北边红线临甸阳中路退让3米,退让部分土地权属归用地户,但由政府纳入市政道路统规统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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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示期:2016年11月21日 至 2016年11月30日 |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
四、 联系方式 |
联系单位:施甸县国土资源局 |
单位地址:施甸县甸阳镇甸阳东路三十米大街 |
邮政编码:678200 |
联系电话:0875-8126674 |
联 系 人: |
电子邮件: |
施甸县国土资源局 |
2016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