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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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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8480633-0-30/2016-0923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6-09-23
文号 浏览量 1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2017-2018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会议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SDCG2016-078-J005

   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保山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2017-2018年全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施甸县政府采购中心批准,受施甸县财政局的委托,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对“施甸县2017-2018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项目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条件的 县城内供应商参加竞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施甸县2017-2018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项目采购

二、招标采购遵循原则:

(一)数量适当。会议定点场所的数量能满足党政机关会议需要。

(二)布局合理。会议定点场所的分布合理、交通便利。

(三)档次适中。兼顾不同地区和不同级别党政机关会议的需要,确定不同档次的会议定点场所。

(四)价格优惠。宾馆饭店、专业会议场所对党政机关会议的收费给予优惠,投标报价应低于对外提供的最低优惠价格。

(五)公开公平。对各类宾馆饭店、专业会议场所等执行公开的政府采购标准。

三、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为施甸县2017-2018年全县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四、采购项目

1、采购项目:内容包括住宿房间价格、伙食费价格;

2、服务对象:党政机关(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

3、 服务期限:本轮项目协议服务期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五、 报名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施甸县行政辖区内具备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相应条件的各类宾馆、酒店、饭店、招待所、培训(会议)中心、专业会议场所等,均可参加报名。

六、采购项目预算及类别:预算按照不高于《施甸县县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标准确定。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住宿服务

                                 单位:元/人.天

会议类别

住宿费

会议室租金

 

合计

一类会议

120

20

140

二类会议

100

 

100

三类会议

100

10

110

四类会议

100

 

 

五类会议

100

 

 

 

报名应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证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消防许可证

5、卫生许可证

6、特种行业许可证

7、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8、完税证明材料(原件)

 

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书原件、法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以上资料除要求原件的材料,其他材料只需提供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第二标段:餐饮服务                     单位:元/人.天

会议类别

伙食费

一类会议

120

二类会议

120

三类会议

100

四类会议

100

五类会议

100

 

报名应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证照)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食品经营许可证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6、完税证明材料(原件)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书原件、法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以上资料除要求原件的材料,其他材料只需提供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七、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以上资料应只需提供复印件(加盖鲜公章)。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存在缺项或不真实,将取消投标资格。

八、采购人:施甸县财政局

咨询电话:0875-8121736

九、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时必须注明会议室收费还是不收费,收费的必须在“会议室租金”总额中注明租金价格;

(宾馆能提供会议室的就在会议室租金一栏报价,但会议室不作为参加住宿服务投标的硬性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3、如法人参加开标,请携带提交法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请携带提交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投标时提供投标人住所地 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5、投标人需提供会议定点场所主要设施的彩色照片,并附文字说明。

6、定点场所名称中不允许带有“会馆”“会所”及“旅游”字样;

7、投标人必须清楚,服务资格的取得并不等同于业务的产(发)生。

8、会议定点场所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资源共享。

9、投标供应商必须准备5分钟内的陈述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概况、业绩等。

十、报名时间:2016年9月22日上午8:00至2016年9月27日,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00至下午5:30,周末不上班,逾期恕不受理。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9月28日上午9:00

开标时间:2016年9月28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二、本次采购项目的补遗、补充、更正、答疑、成交公告、废标公告,将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及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请各投标供应商留意。

十三、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单位:施甸县财政局

联 系 人:杨韵

电    话:0875-8121736

代理机构: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施甸县甸阳镇人民路006号

联系人:段先生

电话:0875-8121753  发布日期: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