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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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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8480633-0-11_B/2016-0819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6-08-19
文号 浏览量 0
主题词 教育
施甸县2016—2017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牛奶采购(示范小学用)二次公告

受施甸县教育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镕诚建设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次施甸县2016—2017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牛奶采购(示范小学用),采用询价招标的方式确定项目的成交人,该项目的采购方式已获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批准。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施甸县2016—2017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牛奶采购(示范小学用)

二、招标方式:询价招标

三、项目编号:RCJSSD-XJCG-2016013

    四、采购预算:250800`.00元

五、采购项目配送要求及规格要求

施甸县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牛奶采购项目涉及到质量、配送、包装、运输、装卸、供货服务期限、以及货物送达指定交货地点,售后服务等。本项目共1所学校,学生总数660人,预计牛奶用餐天数200天,预计订购牛奶数量132000筒。(具体参数见下表)

 

 

 

 

 

 

 

 

 

 

 

 

 

 

 

单位名称:施甸县教育局

                              施甸县2016—2017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牛奶招标数量统计表(示范小学用)

学校名称

学生数(人)

预计牛奶用餐天数(天)

预计订购牛奶数量(筒)

预测单价(元)

预测资金(元)

每月配送次数(次)

规格要求

施甸县示范小学

660

200

132000

 

250800

2

一、饮用奶品种:采用经高温灭菌或巴氏灭菌法等工序制得的纯牛奶和一种调制乳(液体常温)。             

二、单件包装:≥200ml。             

三、营养指标: 纯牛奶:每100克牛奶中,蛋白质含量≥2.9克,脂肪含量≥3.1克,非脂乳固体≥8.1克。调制乳:每100克牛奶中,蛋白质含量≥2.3克,脂肪含量≥2.5克。              

 四、保质期≤6个月。               五、调制乳供给量不得高于饮用奶供给总量的25%。

 

 

 

1、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询价招标采购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商必须整体投标,不得拆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采购项目投标产品必须达到国家规定、颁布的相关标准,最终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供货数量按实际供应数量结算。

3、交货期:购销合同签订后,按采购方实际要求。(按时、按需、按每月派送2次供货、验收)

4、合同服务期:一学年。采购方对供应商供货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采购方有权拒绝接收。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执行标准、每批次须提供质量检验或检疫合格报告。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生产厂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

 3、产品代理商;《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厂家产品授权书(授权证明)。(提供原件)

 4、供应商须提供公司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保证在有效期内(提供原件。可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交);

 5、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在资金、仓储、运输设施状况、配送能力、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产品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产 品必须是全新的且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

6、同一产品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商参加投标报名时,则优先接受生产厂家的投标报名。同一采购项目的竞标活动,厂家只能给一家代理商授权。

注: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除要求提供原件的外,其它证件及证明材料请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后并密封提交.

七、投标人报名时提供:

1、投标申请人的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生产厂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产品代理商;《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厂家产品授权书(授权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三证合一后的企业请提供三证合一的证件,请按以上内容提供装订成册后的报名资料一份(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未按公告格式及要求提供材料的,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承担,)。

八、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九、其他事宜

1、投标报名时间:三个工作日(2016年8月19日至2016年8月23日下午17时30分),逾期恕不受理。

2、报名地点:云南镕诚建设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施甸县甸阳镇文化广场旁 )。

3、标书的售卖时间:2016年8月19日至2016年8月23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满足本公告条件要求且合格的供应商可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报名成功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路原供销社内四楼)。

  7、本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施甸县支行

    账户:云南镕诚建设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2412 9501 0400 11218

 8、投标申请人在参加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发布。

    招标单位:施甸县教育局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13312794799

    代理机构:云南镕诚建设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电  话:  0875—8125699     邮  编:  678200

  E-mail:2639880894@qq.com  传真:(0875)8125699

 

 

发布日期: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