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幼儿园2016年9月-2017年7月伙食团大宗食品询价采购于
2016
年08
月11
日09
时00
分
,在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公开开标在唱标时,发现“保山市回定荣红商贸有限公司”的询价采购投标文件中所投产品无单项、单价金额和总价金额。根据
2004年
8月
1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 (四)项之规定:“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评标小组建议保山市回定荣红商贸有限公司按照无效标书处理。
根据
2004年
8月
1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 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第一款之规定:“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 不足三家的;”。评标小组建议本次招标所有标书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招标。
采购单位:施甸县幼儿园
采购代理单位:云南煜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