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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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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8480633-0-10_D/2016-0722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6-07-22
文号 浏览量 0
主题词 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施甸县2016年农村能源建设项目节柴炉灶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方式已得到主管部门的批准。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施甸县林业局的委托,就本次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施甸县2016年农村能源建设项目节柴炉灶采购   

招标编号:SDCG2016-052-X032

最高限价:700000.00元

采购方式:询价

二、采购项目内容:

施甸县2016年节柴改灶项目2000户,主要安排摆榔乡、木老元乡及没实施过节柴炉灶项目的乡镇为主。具体安排摆榔乡500户、木老元乡500户、万兴乡200户、姚关镇250户、由旺镇200户、水长乡200户、仁和镇70户、甸阳镇80户(由县林业局统一安排),共计2000户,共计2000台。(节柴改灶采购项目包括:采购、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

服务地点:摆榔乡、木老元乡、万兴乡、姚关镇、由旺镇、水长乡、仁和镇、

甸阳镇。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通过年检的《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注:已进行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证明等资格证件。

3.投标企业必须通过IS09001:2008、IS014001:2004及GB/T28001:2011T体系认证原件:(国家认监委www.cnca.gov.cn网站查询)。

4.省级以上质检部门报告原件。

5.省级及以上专业机构出具炉灶能效测试报告原件。

6. 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根据财办库[2003]38号文件,为了避免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出现多个投标人现象,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四、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hh或或 或hu或投标企业必须通过IS09001:2008、IS014001:2004及GB/T28001:2011T体系认证:(国家认监委www.cnca.gov.cn网站查询)、省级以上质检部门报告、省级及以上专业机构出具炉灶能效测试报告、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证明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鲜盖公章)。

 

注:以上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封面上必须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邮箱及单位地址);若投标供应商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全,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供应商报名。

 

五、产品配置及技术要求:

1、商品化可移动式成品节能炉灶;2、热效率在40﹪以上;3、燃烧室和炉条为全铸铁;4、有内置二次回风供氧功能;5、有控制火力大小的专门装置;6、整套节能炉灶要求具有保温隔热功能;7、每套节能炉灶配1米以上烟囱及活动盖板一套;8、要求具有独立完整的包装箱包装;9、长×宽×高400mm×400mm×530mm±10mm(适用农村直径67cm至80cm锅型适用);10、舔柴口为2.0mm以上厚度钢板。

 

六、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报名时间:2016年7月20日至2016年7月2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公休日除外),逾期恕不受理;

报名地点: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

(施甸县甸阳镇摩苍路兰溪苑小区47幢12号(商铺))

 

七、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投标报名按报名时间先后顺序接受先到的报名。

 

八、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满足本公告条件的供应商报名的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800元;

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8月3日下午15时,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投标保证金:10000元(壹万元整)

投递交方式必须采用银行转账至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指定账号并将转账凭证单据交与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开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收款单位: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   

 

开户行:施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  号:2500024929700012

注:报名时需提交开户银行对公账号,必须与汇出账号一致。

 

十、其它事宜

采购人:施甸县林业局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75-8122878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

地址:施甸县甸阳镇摩苍路兰溪苑小区47幢12号(商铺)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0875-8127698

日期:2016年7月20日

备注: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