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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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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2MB1919772B/20260127-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医疗保障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6-01-27
文号 浏览量 0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11日至20251231日止。本报告公布在施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施甸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施甸县甸阳镇文化路335号,邮编:678200;电话:0875-8122916;传真:0875-8122916)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施甸县医疗保障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施甸县医疗保障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及时将各类医保政策及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紧紧围绕医疗保障政策、欺诈骗保等,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主动公开方面。围绕医保政策落地、基金安全运行、参保服务优化、药品耗材集采等群众高度关注的领域,全面梳理主动公开事项清单,重点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参保缴费标准、医保待遇调整、定点医药机构认定、基金收支运行、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价格及落地情况、医保基金监管典型案例等信息。急难愁盼和关心关注的医保热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5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7条,通过“施甸县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0条。相关政策、信息公开后收到群众来电咨询医保政策,积极回应群众关切250余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以方便群众获取信息为落脚点,不断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有温度、有速度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反馈等工作流程,明确各科室信息公开责任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主动公开我局依申请公开办理渠道和办理电话,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清单,明确办理渠道,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保障群众知情权。2025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受理举报、咨询和建议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审核把关、完善信息台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水平。明确政府信息采集、起草、审核、发布、归档等各环节责任分工和操作规范,形成“全员参与、全程可控、全域覆盖”的管理格局。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建立“科室初审、办公室复审、分管领导终审”的三级审核机制,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需经过合规性、准确性、保密性审核。同时,加强对已公开信息的动态审核,定期开展信息清理工作,及时更新失效政策文件,删除冗余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核心公开平台, 同时升级“施甸县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 ,及时发布“医保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热点回应”等专题栏目,及时推送群众关心的医保信息。在医保中心摆放医保政策手册、业务流程图等宣传资料,提供信息查询、申请指导、政策咨询等一站式服务,年服务群众超4150人次同时,积极通过12345医保热线服务电话,更好解答群众对医保政策的咨询,截至12月底,共办理12345政府热线23件,按时受理率、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局强化制度保障、提升队伍建设,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提供坚实支撑。一是强化局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解,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到位。二是定期检查,及时更新。明确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信息公开培训,提升业务工作能力。定期对我局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发布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和期待仍有一定距离。

(一)存在问题

1.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部分医保政策解读材料较为简略,多以文字说明为主,缺乏案例解读、图文并茂等生动易懂的形式,群众理解难度较大;对医保基金运行、药品耗材集采成效等重点工作的公开内容不够细化,难以全面满足群众深层次信息需求。

2.公开渠道同频有差异。局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平台存在信息发布不同步、内容不一致的情况;公开资料更新不及时,未能充分发挥线下渠道的便民查询作用。

3.政务信息公开形式单一,群众知晓度还不够高。目前,我局除在政务信息平台发布信息外,主要通过微信公众号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式还较为单一。我局对于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还不够深入,导致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下步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政策解读的可读性和易懂性;加大医保基金收支、集采价格执行等重点数据的公开力度,定期发布医保事业发展总结,全面回应群众关切。

二是强化平台联动,优化服务体验。完善线上线下平台信息发布联动机制,明确更新时限和责任主体,确保信息同步更新;加强公开阵地建设,定期开展信息更新,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三是进一步完善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收发文工作,对于各类公文的公开属性进行判断,对于可以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各定点医疗机构、群众、社会团体可以第一时间了解相关业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