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1-0-/2020-1101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水长乡 |
公开目录 | 义务教育 | 发布日期 | 2020-11-01 |
文号 | 浏览量 | 19 |
施甸县财政局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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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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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财教〔2020〕128号
施甸县财政局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下达2020年第三批(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一中、二中、三中、示范小学、特殊教育学校: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教〔2020〕111号、云财教〔2020〕71号)、《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生活补助)中央资金的通知》(保财教〔2020〕212号、云财教〔2020〕168号)和《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生活补助)省级和市级资金的通知》(保财教〔2020〕215号、云财教〔2020〕169号)精神,现根据2020年秋季学期各学校统计、核实、上报的建档立卡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残疾学生四类学生人数和非四类寄宿学生人数为依据,下达你们2020年第三批(秋季学期)义务教育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10773362.5元(详见附件),其中:中央资金4362950元,省级资金5278200元,市级资金226500元,县级资金905712.5元,该项经费列入2020年“205-教育”支出相关预算科目,政府经济分类列入“50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助学金”。为加强资金管理,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
1.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 2019 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科教〔2019〕30 号)精神,中央从 2019 年秋季学期起,对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政策进行调整,义务教育阶段资助面不再局限于寄宿制困难学生,非寄宿制的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纳入政策范围。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后,从 2019 年秋季学期起不再执行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全覆盖”政策,按国家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2.此次下达资金首先确保建档立卡学生、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学生按标准足额获得资助。其余资金用于资助非四类寄宿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秋季学期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之外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按照各学校2020年统计上报非四类在校寄宿学生人数比列测算:小学90%、初中90%。同时,追加春季补助学生人数后,春季学期非四类在校寄宿学生人数比列达75%。
二、补助标准
1、建档立卡学生、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寄宿学生和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之外的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小学 1000 元/生·学年,初中 1250 元/生·学年,特殊教育1250 元/生·学年。
2、建档立卡学生、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非寄宿学生:小学 500 元/生·学年,初中625 元/生·学年,特殊教育1250 元/生·学年。
三、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由中央、省、市、县共同分担,具体比列为:中央50%、省级42.5%、市级1.5%、县级6%。
四、各学校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的核实,要做好与民政、扶贫、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相关数据对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安排专人,做好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象的认定工作,保证学生基本信息真实准确,要加强监督检查和信息公开工作,把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姓名、属于何种补助对象等信息在校园内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
五、各学校收到补助资金后按照《施甸县财政局 施甸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施甸县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施财教〔2018〕23号)要求和实际资助学生情况,及时将补助资金按月发放到学生手中。
六、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工作,严格执行公示制度,积极接受社会监督。结合学校实际补助情况,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国家的惠民政策。
七、各学校要加大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形式和名义截留、挤占、挪用生活费补助资金。对于虚报学生人数、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 427 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学校领导的责任。
附件:1、施甸县2020年第三批(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下达表(汇总表)
2.、施甸县2020年第三批(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下达表(小学)
3、施甸县2020年第三批(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下达表(初中)
4、施甸县2020年第三批(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下达表(特殊教育学校)
5、项目绩效目标表
施甸县财政局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10月30日
抄送:国库科、预算科、档案室 (共印 36份)
施甸县财政局 2020年10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