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2MB1919772B-/2019-1212009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9-12-12 |
文号 | 浏览量 | 171 |
施甸县医疗保障局公务接待自检自查报告
根据《县委办 政府办关于做好全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专项督查工作的经济通知》文件精神,县医保局在接待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要求,自觉遵守公务接待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严格审批、厉行节约,全局公务接待工作严格进行。
一、自查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县医保局高度重视公务接待工作,为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以局长陈勇建为组长、分管领导张晓洁为副组长、办公室胡子朝、财务室沙云丰为成员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
(二)专项自检自查工作开展内容
2019年公务接待费用到目前为止为2489.00元,属于预算内加工物接待列支,未超过年初计划接待指标。
1、公务接待规章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共施甸县委办公室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运行机制〉《施甸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施办字[2019]84号)文件精神开展接待工作。并制定《施甸县医疗保障局公务接待制度》。一是做到“先审批、后接待”,对无公函或通知人员不接待,二是严格执行清单制度,真实反映接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反映公务员活动目的及费用明细,三是按规定执行了对口接待。
2、公务接待标准执行情况。一是按施办字[2019]84号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接待范围、工作餐开支标准(2019年前100元/天/人,2019年240元/天/人),陪餐人数按规定执行、在餐桌上没有出现烟酒和高档菜。二是接待人员都是按规定自付在定点酒店的住宿费,不存在超接待对象住宿标准安排接待住房现象,在公务接待中做到轻车简从、统一调配,不存在使用警车,交通管制等现象。
3、公务接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一是我单位把公务接待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总额控制,不存在追加接待费现象,审核报销合规,不存在隐匿公务接待支出情况;不存在向其它单位转嫁公务接待费。二是接待费支付实行公务卡结算或银行转帐。三是按施办字[2019]84号规定报销单位单据齐全(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发票),单据不齐全一律不给予报销。
4、国内公务接待信息公开情况。我单位在周例会上认真组织学习县公务接待相关文件精神和《医保局公务接待制度》。并且在政府门户网公开年度决算中“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在单位公开栏公示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5、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管理使用情况:我单位不存在此类情况。
6、 公务接待监督管理情况。我单位在执行公务员接待中执了各项严禁规定。
施甸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