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1-0-/2020-072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水长乡 |
公开目录 | 重要事项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0-07-20 |
文号 | 浏览量 | 7 |
水长乡人大主席团文件
水人发〔2020〕3号
关于将水长乡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意见转交
乡人民政府办理的决定
水长乡人民政府:
代表建议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参政议政的载体,是广大人民群众诉求的集中体现,是监督和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并负责答复,是政府义不容辞的法定责任和义务,是落实人民当家作主、接受监督、为民办事的具体体现。乡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会上,代表们肩负着全乡人民的重托,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共向大会提出建议和意见41件。其中:道路建设方面8件,水利方面7件,产业发展方面1件,教育方面1件,人居环境提升方面6件,文化建设方面5件,就业培训方面1件,高速公路建设方面3件,项目建设遗留问题6件,其他3件。经主席团第二十四次会议研究,决定全部交由乡人民政府办理。
政府承办代表建议要实行乡长负责制。在此基础上,可将代表建议逐件分解到各位副乡长,由各副乡长负责办理、向乡人大主席团报告。各位副乡长还可根据代表建议的内容,转交所属职能部门具体承办。具体承办部门应确定主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代表乡人民政府做好具体承办和答复工作。
办理代表建议重在办理、解决问题。能够解决且有条件解决的,应尽快解决;应当解决而受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的,应列入下一年度或今后的工作计划,在计划期限内解决;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或受条件限制确实不能解决的,应实事求是地向代表作出解释;属上级有关机关或组织职权范围内的,应及时向上级有关机关或组织反映,并向代表说明情况。政府职能部门在具体承办过程中,对本部门职责权限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尽快解决;对超出本部门职责权限而政府能够解决的,应及时报告政府分管领导,由政府尽快解决;对超出本级政府职责权限而上级主管职能部门能够解决的,应会同政府分管领导,积极向上争取解决;对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职能部门当年都不能解决的,应积极创造条件,列出争取计划,逐步解决。
办理代表建议要依法按程序进行,及时转办,严格督办,逐一与代表见面,在征得代表的理解和同意的前提下,正式行文,在限期内逐一答复代表。按照有关规定,承办单位应于11月12日前办结并答复代表。如个别情况复杂,11月12日前不能办结的,应当在11月12日前向代表解释清楚,并报经乡人大主席团同意后,可延长办理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1月12日。
附件:1.水长乡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汇总
2.对乡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XX号建议的回复(样式)
3.水长乡第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 询意见表
水长乡人大主席团
2020年7月20日
水长乡人大主席团 2020年7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