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1-0/20240416-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水长乡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0-12-21 |
文号 | 浏览量 | 21 |
今年以来,水长乡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 2020 年政务公开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施政办发〔2020〕78 号)等文件和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要求,稳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现将2020年水长乡政务公开落实情况落实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我乡公布栏公布信息56条,网站发布信息69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3条,微信/QQ群等媒体发布信息200余条,村级公开约2000余条。其中:门户网站中主动公开年度报告2条、方案计划2条、解读文件0条,机构职能0条、三公经费、财政预算6条、人事任免8条,其他重要事项内容50条。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我乡对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意义,切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研究调整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党政办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负责督促落实政务公开具体事项。党政办安排专门业务人员,主要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审批、登记等日常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牵头,各部门分头落实、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乡党政办督办、督查,其他部门主动公开的格局。
(二)明确责任,强化工作落实。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乡党委、政府从强化工作责任入手,将公开工作责任细化,强调各单位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按照“谁负责、谁承办、谁公开”的原则,对公开不及时,公开的效果不理想,以及公开中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的单位从严查处,出现重大问题的,从严追究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根据公开重点和步骤要求,各单位提供公开内容报乡党政办,党政办根据要求在门户网站公开。
(三)重点公开,强化工作落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乡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政府建设、重大项目、人事变动、政府回应等,全面推进公开。主要公开内容有发展规划、社会救助、脱贫攻坚、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人事任免、政策解读文件等重点工作信息。对于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重大问题,乡人民政府经过实地调查研究,第一时间给出公开回复,切实提升了广大群众对政策知晓率及对政府部门的服务水平满意度。
(四)夯实平台,强化公开取得实效。结合多元化社会实际,我乡主要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公开栏、12345政府热线平台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及时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注,拓宽传播受众面和覆盖面,不断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一是巩固门户网站后台发布。坚持把“施甸县人民政府网”作为第一平台,严审公开内容,严把公开关,做到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准确公开;二是稳定开展传统媒体宣传。运用好乡村公开栏、公示牌、广播、文本文件、粘贴标语等形式,结合受众群体,统筹协调做好公开,确保群众获取“想知道、应知道”的信息。三是强化“微信”运行管理。结合微信速度快、覆盖人群多、功能广泛的优势,切实运用好微信工作群,提高宣传、公开效果。四是不断深入“放管服”,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政府服务网上大厅建设,实行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和实体大厅信息同源管理,信息一致,线上线下协同推进。五是深入执行政务专网、12345政府热线专网网民留言、咨询受理和反馈机制,做到及时受理、处理、答复,2020年受理12345政府热线案件15件,公开回复15件。
2020年,我乡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依申请公开情况,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2020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及本级各单位的密切配合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乡政务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分领导及部门负责人、村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高,不按时提供公开内容,公开工作主动性、及时性不高,工作被动应付。
(二)部分部门和村公开内容不明确,没有突出重点,对标准公开目录理解不到位。
三、下一步打算
针对上述问题,2021年,我乡将按照《条例》和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部门人员培训,利用乡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会及专题会议的时间,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进行强调,使其掌握相关的知识,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推进。
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工作重点,提高公开质量,全面推进全乡公开工作。
三是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监督保障机制、保密审查机制、责任机制和保障机制,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公开政府信息。
水长乡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