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施甸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索引号 01525939-x/20250216-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太平镇
公开目录 救灾 发布日期 2025-02-16
文号 浏览量 0
主题词 其他
太平镇自建房安全告知书

太平镇自建房安全告知书


广大居民群众:

为确保广大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乡村居住环境,围绕“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的原则,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现就做好自建房安全防范有关事项告知如下:1.自觉检查房屋安全。请广大群众本着对自己和家人高度负责的态度,仔细查看房屋是否存在折梁断柱、地基塌陷、墙体变形、严重裂缝等问题,长年举家在外人员回家要首先查看房屋是否安全;经营性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要随时观察房屋是否存在结构性问题,是否出现异响、墙体变形倾斜等前兆,是否存在消防、承重等重大隐患。如果您发现房屋存在问题时,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及时向村组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2.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请及时采取工程措施维修加固或拆除重建,暂不具备条件的坚决撤离人员和财物、停止使用或经营、及时封控并设立警戒警示标志,杜绝人员进出或过往群众靠近,坚决做到“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和“带险不经营、经营不带险”。3.齐抓共管确保安全。广大群众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意识,及时发现住房不安全问题,左邻右舍应互相监督、互相提醒;对房屋存在安全隐患、产权人(使用人)拒不撤离的或未采取有效措施排危、对自身或公众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请主动向所在村委会报告,或向镇人民政府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