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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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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2MB1982683D-/2019-1231003 发布机构 施甸县信访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9-12-31
文号 浏览量 3
主题词 信访
中共施甸县委办公室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施甸县信访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199号)《中共施甸县委 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施甸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施发〔20194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施甸县信访局是施甸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施甸县信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二)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三)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府规章制度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到保赴省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五)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六)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七)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八)承担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施甸县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施甸县信访局设下列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综合文稿起草、对外宣传、意识形态、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调研、工作信息、保密、平安建设、后勤、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机构编制、机关党建、党风廉政、组织人事、教育培训、工青妇、挂钩帮扶等工作。承担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退休人员联络服务工作。

(二)信访股。负责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维护来访接待场所秩序,反映群众来访中的重要情况、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访事项,指导协调处理来访接待中的复杂疑难问题。负责受理办理群众来信和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反映群众来信中的重要情况,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信事项,办理中央、省、市及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交办和本局受理的群众来信,承办和参与调查处理领导交办的、涉及重大方针、政策的信访事项。负责受理办理群众通过网络途径提出的信访事项,承担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版》、电子信箱信件的办理工作,综合分析和反映群众网络信访中的重要情况,转送、交办、督办重要网络信访事项。负责对全县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工作。

(三)督查督办股。负责信访法治化建设、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指导检查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督查督办重要信访事项。负责对各乡镇、各部门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和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的建议。负责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工作。负责云南信访信息系统和视频接访系统的建设、运维等工作,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负责信访三率督促指导、信访数据统计和信访形势综合分析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全县赴昆进京访的处置工作。负责大规模群体上访和信访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与应急处置。负责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承担县级领导定期接访、视频接访工作。承担施甸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重大活动、重要会议信访保障和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的协调处理工作。承担机关办公自动化、电子设备采购与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  施甸县信访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局长1(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副局长3名。

第六条  本规定由中共施甸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其调整由中共施甸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中共施甸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1932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