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9-x-/2020-1212005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太平镇 |
公开目录 | 社会保险 | 发布日期 | 2020-12-12 |
文号 | 浏览量 | 4 |
事项名称:恢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事项简述: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是指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因为失踪失联、服刑或者其它原因暂时停发养老保险待遇后又核实符合发放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恢复发放。
办理材料:身份证、户口册
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办理时限:即时即办。
结果送达:办理后下月完成恢复发放待遇。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机构及地点:施甸县太平镇为民服务中心。
咨询查询途径:窗口咨询、电话咨询
监督投诉渠道:施甸县太平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