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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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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39-x-/2020-1212005 发布机构 施甸县太平镇
公开目录 社会保险 发布日期 2020-12-12
文号 浏览量 4
主题词 社会保障
恢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事项名称恢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事项简述: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是指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因为失踪失联、服刑或者其它原因暂时停发养老保险待遇后又核实符合发放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恢复发放

办理材料:身份证、户口册

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办理时限:即时即办。

结果送达:办理后下月完成恢复发放待遇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机构及地点:施甸县太平镇为民服务中心。

咨询查询途径:窗口咨询、电话咨询

监督投诉渠道:施甸县太平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