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9-x-/2021-1127008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太平镇 |
公开目录 | 就业创业 | 发布日期 | 2021-11-27 |
文号 | 浏览量 | 30 |
施甸县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生活补贴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对象
1、第一次到上海外出务工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
2、在市外务工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
二、补助标准
市外省内务工按500元/人补贴,省外务工按1000元/人补贴。(一年一次)
三、所需材料
(一)个人提供材料
1、《保山市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个人奖补申请表》,一式3份;
2、保山市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工作收入证明(原件(红章)1份,复印件2份)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3份;
5、本人的云南农信社或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银行卡复印件(其中任意之一即可),一式3份。
(二)乡村负责提供材料
1、《外出务工奖补补贴申报审批表》
2、《施甸县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人员花名册》
附件:(一)个人提供材料
1、《保山市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个人奖补申请表 附件3》(个人提供)
2、外出务工收入证明 附件4 (个人提供)
(二)乡村提供材料
1、《外出务工奖补补贴申报审批表》(乡村负责提供)
2、《施甸县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人员花名册》(乡村负责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