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9-x-/2020-121103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太平镇 |
公开目录 | 就业创业 | 发布日期 | 2020-12-11 |
文号 | 浏览量 | 12 |
事项名称:两项担保贷款申请。
事项简述:两项贷款是指:贷免扶补及创业担保贷款。
办理材料:
一、贷款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保山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
2.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书一式3份;(“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还需要提供创业计划书)
3.《保山市创业担保贷款扶持项目经营场所现场勘查记录表》一式3份(勘查记录表附创业者抬着营业执照在经营场所前的照片);
4.《保山市创业担保贷款扶持项目廉政证明书》一式3份;
5.贷款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对应的复印件3份;
6.《就业创业证》及对应的复印件一式3份(原农民工手册不再使用);
7.贷款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对应的复印件一式3份;
8.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需提供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或最高学年的学籍证明复印件一式3份;
9.真实性承诺书(贷款不需要提供但保人)贷款人和担保人都要签字,必须是本人签字按手印)3份;
二、担保人需提供以下材料(“贷免扶补”创业担保)
1.担保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对应的复印件3份;
2.担保人工资本复印件一式3份(无工资本的需提供工资卡复印件及加盖银行公章的工资发放明细表);
3.《保山市创业担保贷款借款担保证明书》一式3份;
4.《保山市创业担保贷款借款担保保证书》一式3份;
5.经办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三、担保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年龄在20周岁(含20周岁)且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
办理方式:本人、直系亲属及担保人信誉度良好者均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到窗口现场报名。
办理时限:及时办理
结果送达:办理后15天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1:3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机构及地点:施甸县太平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咨询查询途径:窗口咨询、电话咨询
申监督投诉渠道:施甸县太平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