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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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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39-x-/2020-1211028 发布机构 施甸县太平镇
公开目录 社会救助 发布日期 2020-12-11
文号 浏览量 12
主题词 其他
最低生活保障办理指南

一、办理事项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二、办理条件

凡持有我县常住户口的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家庭,均可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一)城市生活保障标准

目前全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60/人•月差额补助)。

(二)农村生活保障标准

目前全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800/人•年,即:A重点保障对象360/人•月B基本保障对象300/人•月C一般保障对象180/人•月。

四、申请材料

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及授权书、申请家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办理流程

居民家庭或个人申请(也可本人委托村委会代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受理(也可委托村委会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公示→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公示→发放低保金→长期公示。

 

六、办理时限、地点

1.办理时限:41天

   2.办理地点: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联系方式

太平镇:0875—881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