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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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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897-9-02_Z/2017-0227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统计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8-02-27
文号 浏览量 34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统计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制度是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是为了加强党内监督和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而制定的。

    1、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

    2、组织生活会要确立一个中心议题,并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将收集到的群众意见通知支部成员或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人员会前要充分做好准备。

    3、组织生活会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支部和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针对存在问题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等。

    4、组织生活会上,与会人员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交换意见,沟通思想,相互帮助。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意见和落实意见。

5、党支部对组织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