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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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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897-9-02_Z/2017-0209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统计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7-02-09
文号 浏览量 2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统计局“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发言制度

一、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决策行为,完善决策机制,强化决策责任,根据党内法规有关规定和《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六型政府的实施意见》要求,实行集体研究“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与管理,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主要领导对决策结果负主要责任和领导责任,坚持决策前广泛深入调研,多方听取意见,实行领导班子集体决定。

二、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分管领导组织职能股室按照相关制度规定拟定具体的方案,并向主要领导汇报后方可上会集体研究决定。

三、由主要领导主持班子决策会,介绍议题,但不先表态发言,不定调。决策会议坚持由职能股室或分管局领导汇报,讨论发言顺序为:有一般干部参加的,一般干部先发言,再到股室长和班子其他成员发言,再到具体分管领导发言,最后为主要领导发言。发言时,要做到充分阐明自己的观点,明确表态。

四、决策。讨论的问题绝大多数不赞同的,主要领导不能决定;多数赞同,少部分不赞同,主要领导可以决定,但主要领导认为少数人的意见理由充分的情况下,暂缓决定,进一步调研后再行讨论。

五、凡属研究“三重一大”决策会议,邀请纪工委到会监督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