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97-9-30/2016-063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统计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6-06-30 |
文号 | 浏览量 | 15 |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好地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特编制了县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信息公开范围及分类
信息公开范围及分类请参看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具体内容。
二、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程序
①信息形成或者变更时,由起草或拟稿股室提出公开属性建议;
②报审签领导确定信息公开属性;
③属主动公开内容按照规范整理信息内容;
④经保密审查和文字审核后公开。
2.主动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⒊主动公开方式
统计公报,公开栏,统计内网,统计门户网站
⒋主动公开查询地址
施甸县甸阳镇甸阳东路031号
施甸县统计局
⒌主动公开查询网址
http://www.tjj.shidian.gov.cn/
(二)依申请公开
⒈依申请公开受理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下列信息不予公开:
①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
②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
③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
④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
⒉依申请公开受理程序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以下情况予以答复:
①属于公开范围的,明确公开时间、公开场所、公开方式,或直接向申请人提供。需延长公开期限的,说明延长的理由;
②属于不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理由;
③属于公开范围且已经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指引告知申请人;
④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告知申请人转递情况和联系方式;
⑤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⑥申请公开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⒊依申请公开申请方式
①申请人可以采用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公开申请,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申请时,可委托他人申请;
②申请人可在县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网站(www.shidian.gov.cn)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提交,受理申请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或者在相应网站公告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
③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信封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施甸县统计局
办公地址:施甸县甸阳镇甸阳东路031号
办公时间:08:00-11:30;14:30-17:30
联系电话:0875-8124775
传真号码:0875-8124775
邮政编码:678200
电子邮箱:sdtjjbgs@163.com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监察局投诉,县监察局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监督电话:0875—8121585,地址:施甸县甸阳镇甸阳东路32号,邮编:678200。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