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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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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39-x-/2022-0620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太平镇
公开目录 涉农补贴 发布日期 2022-06-20
文号 浏览量 32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明白纸”

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明白纸”

一、补贴对象

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二、补贴标准及测算依据

(一)补贴标准。按照审定的耕地面积,根据国家、省市下达我县补贴资金总量核定单位面积资金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为41.14/亩

(二)测算依据。2022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确认面积(扣除不享受补贴的面积)作为申报补贴资金的测算依据。

三、补贴申报发放流程

——面积申报:种地农民据实申报补贴面积、村委会(社区)初核、农户签字认可、村委会(社区)签字盖章报乡镇(街道)。

——面积公示:乡(镇)审核(包括农户姓名、身份证号、确权面积、不享受补贴扣除的面积等,核实面积与农户申报面积不一致的,需农户签字确认)、确认补贴面积、利用村务公开场所、互联网等信息平台公示。

——数据审核:乡(镇)公示确认补贴面积、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补贴对象信息、补贴发放面积数据等抽查审核、提交县级财政部门复核。

——补贴兑付:县级财政部门发送补贴发放数据和资金支付指令、金融机构通过“一卡通”将补贴资金兑付给种地农民、金融机构短信通知补贴对象。

四、以下7种情形不得申报补贴:

——作为畜牧养殖场、渔业养殖场占用的耕地;

——国家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颁发林权证或已享受退耕还林政策的耕地;

——转为设施农用地的耕地;

——非农业征(占)用等以改变用途的耕地;

——抛荒 l年以上,未复垦复种的耕地;

——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擅自转为林地、园地的耕地等。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