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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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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39-x-/2019-0821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太平镇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1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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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太平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太平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12月24日至2019年2月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太平镇进行了巡察。2019年4月2日,县委巡察组向太平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市、区)巡察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太平镇党委核心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要求抓好党委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议事决策规则,党委班子议事坚持一事一议,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做到逐个讨论、逐个表决,切实发挥好镇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镇党委于2019年5月2日修订完善了《太平镇党委会议事规则》。

(二)关于学习中央精神不深入的整改情况。一是以三会一课、“党员日”活动、集中学习、业务培训、工作例会、到村视频会议和知识测试为抓手,着力做好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脱贫攻坚战略思想的系统学习,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五级书记”抓扶贫、党政同责的脱贫攻坚责任制,担负起前线脱贫攻坚“指挥部”的职责,贯彻落实“转作风、大调研、抓精准、促落实”专项行动,深入基层调研指导,解决困难问题。二是太平镇已于2019年6月3日—6日举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要内容第二期“万名党员进党校·善洲故里先锋行”培训班,6月6日在开展政治理论闭卷测试。三是自政治巡察以来,太平镇共开展镇村两级集中学习30余场次、召开户长会400余场次,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脱贫攻坚政策知识和“自强·诚信·感恩”进行广泛宣传、宣讲,为脱贫攻坚营造良好氛围。

(三)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5月2日修订完善了《太平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明确大额资金支出额度最低上会标准,并按要求提交班子会研究通过。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等集体决策各项制度,结合班子分工及职责,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人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充分发扬民主,坚决杜绝“一言堂”、“家长制”和独断专行的行为。

(四)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特别是“四种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引导和推动党员干部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强化责任落实,补齐责任短板,形成工作合力。三是镇宣传办已于2019年4月28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各村党总支自主学习,全体干部职工撰写心得体会60篇。四是镇党委于2019年5月2日修改完善了《太平镇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并明确要求,镇宣传办要严格按照制度办事,要把意识形态工作和脱贫攻坚工作有效结合,扎实推进全镇工作。五是太平镇党委2019年确定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8个,已开展学习5次,每次有明确了中心发言人,班子成员撰写发言提纲10篇,撰写心得体会50篇。

(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组织镇村干部、挂包单位及驻村工作队员集中学习脱贫攻坚政策,已将《施甸县脱贫攻坚政策汇编》《太平镇扶贫政策明白书》《云南省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口袋书》等各项政策印发到村干部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手中,各村通过召开群众会、党员会、三讲三评会等形式进行宣传。二是严格按照《中共太平镇委员会 太平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脱贫攻坚责任体系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挂图作战”工作,全镇已于2019年8月初完成挂图作战工作,并及时核对户档案数据,做好系统开放的数据录入工作。三是加速推进集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有序推进拆旧复绿复垦。截止7月底,搬迁入住率98.56%,旧房拆除328户,拆旧率71%。预计9月底完成拆旧复垦复绿工作。四是全镇农村危房改造1100户中4类对象危房478户,非4类对象危房622户,竣工977户,在建122户,预计8月底全部完成。五是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青龙山冷库已建成投入使用,可实现分红5万元,大坪子、等子两村入股太平商铺,年底可分红4.5万元,其余未达标村采取将上级补助各村(社区)资金以固定资产形式入股到太平镇农贸市场项目,目前项目资金已到位,已进入图审阶段。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建工作薄弱,基层党组织不健全的整改情况。一是以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村组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党总支书记备案登记制度、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等为契机,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层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采取书记抓、抓书记的工作格局,于2019年6月3日至6日开展了“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对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党建助理员进行了新一轮的培训。二是太平镇党委于2018年12月12日等子社区党总支书记进行了调整,选派3名镇干部到村任党总支书记。三是太平镇已于2018年12月24日成立集镇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党支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二)关于违规决策相关事项的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4月28日修订完善《太平镇日常管理制度》,废除镇级制定的相关奖励条款,并由财政所对全镇账务进行了全面清查,没有出现发放奖励资金。二是太平镇人民政府按照《施甸县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运行机制》和《施甸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修改完善《太平镇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废除与上级规定相抵触内容,确保与上级党委政府保持一致,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三)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够规范的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修订完善《太平镇股所及干部任免管理办法》强化干部监督管理,认真履行党委责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严格选拔条件,认真执行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委会研究等选人用人程序,确保干部选拔任用民主、公开、公平、透明。同时,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按照领导职数、编制情况等规定,优化内部人员配置和岗位职责,建立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巡察反馈以来,已严格按照程序考察任命了2名村党总支书记,3名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1名二级站所负责人。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太平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自2019年以来,太平镇班子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3次,安排部署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制发了《太平镇2019年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太平镇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等文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42份。二是太平镇党委于2019年4月调整班子分工,纪委书记不负责纪检工作外工作,确保“三转”落实到位,按照村干部选举程序配齐了大坪子、兴华、等子3村监督委主任,椅子山村监督委主任正在考察中。三是加强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的排查力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中违纪违法问题,紧盯扶贫资金分配发放流程、扶贫项目决策落实、干部作风懒散消极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抓早抓小、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四是严格考核,对不认真履职的村干部及时调整,2018年村干部考核为不称职档次1人,取消了当年绩效工资。

(二)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违规报销相关费用、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财务管理报销有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务接待和出差审批该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接待和差旅费报销的标准、凭证及流程,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和公务支出。财务人员及分管领导严格审查、审批,不符合规定一律不得报销,按每季度核查账目,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并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整改。二是对2013年以来违规使用经费进行全面自检自查,对违规发放的易地搬迁征地务工费、第三次农业普查补助费、大瑞铁路、怒江大峡谷旅游综合体育项目征地发放补助费、发放烤烟收购秩序维护人员补助费,已于2019年7月18日前组织全部清退,并将资金归还原渠道管理使用。三是镇党委、镇纪委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廉政提醒谈话,正在立案查处1人。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和措施不到位,执行制度不严格,廉洁风险突出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严禁违规预借现金支出公务活动,镇党委书记对涉及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严禁到镇财政支借。二是2019年5月20日由太平镇林业站对巡察反馈森林防火资金用途做情况说明;三是从2019年开始,涉及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经费,通过人代会预算后,由镇财政安排资金到涉及相关单位,由涉及单位到对应县级部门报账;四是太平镇烟办套账已于2019年5月将烟办账务纳入镇财政进行管理,并配齐会计和出纳;五是对2013年以来违规使用的工会经费进行全面自检自查,已于2019年7月18前将违规使用的工会经费组织清退,并将资金归还原渠道管理使用。同时确保工会会员福利,2019年春节向工会会员发放人均不超过300元的生活用品。六是太平镇敬老院建设项目已完成初验。东蚌片区开发项目镇政府正在组织第三方进行审计,预计8月底结束。太平镇9个活动场所项目已完成结算和验收,资金兑付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中共太平镇委员会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