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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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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39-x-/2018-1110004 发布机构 施甸县太平镇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18-10-12
文号 浏览量 13
主题词 其他
太平镇2018年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施甸县太平镇2018年示范村项目

建设情况汇报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落实情况 

太平镇2018年度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共涉及2个村委会,2个自然村,受益农户17276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66220人。项目计划总投资1411.5万元,其中: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0万元,部门整合970.92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240.5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东蚌村二台井自然村:新建宽3.5米,厚18厘米 ,长2449.3米混泥土硬化道路2条,投入94.7万元;院场硬化51户,每户45平方米,补助1000元/户,投入 5.1万元;新建标志碑一座投入0.2万元。

兴华村储家寨自然村:新建宽3米,厚18厘米 ,长1735.9米混泥土硬化道路2条,投入54万元;新建5户安居房,补助20000/户投入10万元;新建120㎡文化活动室1栋,投入19.5万元;新建公厕一栋,投入8万元;活动场硬化200㎡,投入1.8万元;新建活动场所围栏200米,投入2.8万元;空地植草植树投入1.9万元;安装7米杆30瓦太阳能路灯4盏,投入1.8万元;新建标志碑一座投入0.2万元。

截止目前,我镇两个项目项目已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施工单位已完成进场工作,准备施工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镇2018年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时间长;二是项目下达计划时间正置雨季,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施工进度。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我镇党委、人民政府从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把示范区建设摆到了党委、政府的重要日程,成立领导小组和项目指挥部,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为示范村建设提供根本的组织保障。 

二是精心组织,强化管理。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组建项目建设理事会。在项目实施村、自然村组建项目建设理事会,负责各自然村项目实施的协调、监督、管护等工作。理事会成员由群众民主推选产生,理事会成员不享受任何报酬,义务参与。 

三是实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按照《云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对项目资金的总量、来源、性质、用途和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大宗物资采购、工程招标情况和竣工验收情况等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的制度,增强项目管理的公开透明性,发挥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机制,加强群众参与度,确保贫困受益。 

四是实行廉政承诺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云南省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等廉政建设的规定和行政法规,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项目廉政建设承诺书》,从制度上保证干部廉洁,做到“项目、资金、干部”安全。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加强项目监督和督促工作,确保按时完工。 

  

 

 

 

施甸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