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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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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39-x-30/2016-0413206 发布机构 施甸县太平镇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1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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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保证社区矫正质量抓好个别谈话教育

为确保社区矫正质量,维护社区矫正规章制度的约束力,太平司法所在每月社区矫正人员报到时都进行个别谈话教育,2015年5月23日上午,太平司法所通知了在矫的11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学习,除了特殊情况请假一人,其余10名社区矫正人员全部参加了此次学习,课后并逐一接受了谈话教育。司法所工作人员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社区矫正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过程中必须履行的义务和要求进行了细致的讲解,详细了解了他们目前的生活、思想动态,并向服刑人员提出了四个要求,一是要有悔罪意识,二是要有感恩意识,三是要有珍惜意识,四是要有学习意识,督促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在服刑期内需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章制度,做到每周电话汇报,每月上交书面汇报,按时参加集中教育学习,超出辖区范围提前到所办理请销假手续,不宜场所切记不要参加。随后司法所所长训诫10名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要珍惜社区矫正的机会,服从管理、依法矫正,要认真接受矫正,顺利解矫,积极面对生活。10名社区矫正人员均表示今后会端正态度,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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