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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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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39-x-30/2016-0413153 发布机构 施甸县太平镇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14-12-13
文号 浏览量 15
主题词 其他
关于成立全镇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广播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根据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公安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广播电视台《关于印发全县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广播宣传站(室)实施方案的通知》(施公联发〔2014〕1号)精神,特成立全镇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广播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赵开智 太平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 蒋锦新 太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杨进梅 太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何应雪 太平镇文广站负责人

段永立 太平派出所教导员

成 员:杨宇龙 太平派出所交警中队民警

常佐益 太平派出所内勤民警

魏章黎 太平派出所社区民警

吴春戎 太平派出所社区民警

各村委会党(总)支部书记、乡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太平派出所,由何光密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相关事务。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全镇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广播宣传站(室)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落实。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请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文件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3〕3号)和全国、全省、全州、全县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全省农村地区建立交通安全广播宣传站(室)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于6月20日前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研究制定并报送部门实施方案;于每季度次月5日前填报《全省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广播宣传站(室)工作情况季度报表》;相关工作资料台账随时上报(报送地点:太平派出所交警中队)。

太平镇人民政府

2014年3月6日

(本文来源: 作者: ) 责任编辑(作者):admin@admi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