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9-x-30/2016-041315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太平镇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4-12-13 |
文号 | 浏览量 | 6 |
各村(社区)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太平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于2014年3月27日召开主席团第八次会议研究,决定:
李 敏 挂任太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林静娴 免去太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职务。
太平镇人大主席团
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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