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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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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39-x-30/2016-0413151 发布机构 施甸县太平镇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14-12-13
文号 浏览量 6
主题词 其他
太平镇人大主席团关于李敏等2同志任免职务的决定

各村(社区)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太平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于2014年3月27日召开主席团第八次会议研究,决定:

李 敏 挂任太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林静娴 免去太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职务。

太平镇人大主席团

2014年3月27日

(本文来源: 作者: ) 责任编辑(作者):admin@admi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