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9-x-30/2016-0413119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太平镇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4-12-20 |
文号 | 浏览量 | 14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精神,根据施甸县教育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等四个配套文件的通知》的通知、施教发〔2013〕122号《施甸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施学生营养办〔2013〕1号《施甸县2013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和安排部署,施甸县太平镇为进一步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现状分析
太平镇中心学校所辖范围共有初中2所,村完小12所,教学点3个,幼儿园2所,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共有3759人,小学2333人,初中1426人(太平中学1112人、等子中学314人)。全镇共有教职工282人,小学教职工182人,初中教职工100人。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营养餐工程”,为我镇学生长期食用营养良好的早餐,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缺乏现状,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农村学生营养水平,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组 长:赵开智(太平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杨进梅(太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马云花(太平镇纪委成员)
杨正辉(中心学校校长)
成 员:杨正兴(财政所所长)
杨义楼(卫生院院长)
杨佳明(中心学校副校长)
施保文(中心学校副校长)
颜光鲁(中心学校会计)
杨洪秀(中心学校出纳)
蒋军荣(中心学校业务员)
杨国礼(中心学校业务员)
蒋祖玉(田头小学校长)
祝连锋(兴华小学校长)
杨建高(东蚌小学校长)
杨光平(莽林小学校长)
施德举(蒋家小学校长)
杨时茂(地理小学校长)
杨思爱(椅子山小学校长)
杨朝林(等子小学校长)
王宪辉(大坪子小学校长)
杨德耀(乌木小学校长)
杨弘昌(王家田小学校长)
下设办公室在中心学校,由杨正辉(太平镇中心学校校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组织好全镇学校营养餐工作。
(二)职责
组长、副组长负责全面指导中、小学营养餐工作;工商所所长负责监督把关营养餐质量;财政所所长负责营养餐资金的指导、督查工作;卫生院院长负责全镇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杨佳明(太平镇中心学校副校长)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分管营养餐工作,具体协助中心学校校长统筹安排好全镇营养餐各项工作,确保营养餐工作的顺利开展。杨国礼负责处理有关营养改善计划日常事务,包括与供货商、各村校沟通协调工作以及相关资料档案的痕迹管理和表册、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等。 颜光鲁、杨洪秀负责审核全镇“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收入支出结余情况。
各小学校长负责全面组织实施好本校营养餐工作,包括营养餐陪餐工作及学校营养餐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学校营养餐管理人员做好营养食品的验收、入库、出库、留样以及相关营养餐档案的痕迹管理和表册、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四、实施对象
根据每生每天3元的补助标准,全年在校时间按200天计算,对我镇15所小学的2301名(预测数)在校学生实行营养补助,改善学生营养状况。
五、“计划”实施时间
此方案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正式实施。
六、采购方式
鉴于我镇办学点分散,学生食堂数量不足和基础条件差等因素,全镇除了两所中学采用食堂供餐外,小学15所校点全部采用企业供餐方式。根据上级要求与本镇实际情况,太平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小学学生饮用牛奶由施甸县教育局统一公开招投标进行采购外,本镇对小学学生面包实行集中采购,企业配送到各学校(点),学校每天(上午7:30)发放到学生手中。
全镇小学全年合计配送面包460200个。
每月配送2次,其中牛奶每月人均20盒(200ml/盒),面包每月人均20个(≧80g /个)。
面包规格大于80g。面包必须符合国家检测质量标准。(具体招标明细数量见附件)
七、营养供餐的形式及食谱搭配
(一)供餐形式:实行企业供餐。由企业提供完整的早餐,包括牛奶、面包。
(二)食谱搭配: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提供牛奶、面包。
八、发放要求
各学校必须设有专用库房保存营养餐食品,每天早上7:30,每班由专人负责领取、发放并监督学生用餐完毕,防止学生弃餐、换餐、留餐,吃不完的食品坚决逐一回收销毁,及时处理食品垃圾。
九、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各学校根据太平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好相关工作,把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学校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实行校长负责制,每校要确定一名校级领导分管,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责任。
(二)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各学校在认真落实由中心学校牵头统一制定的营养餐验收和储存制度、营养餐发放和用餐制度、营养餐安全报告及处置制度、营养餐责任追究制度、营养餐公示制度、营养餐档案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各学校实际建立和完善各学校营养餐管理办法,切实让各学校营养餐管理做到规范化操作、精细化管理。
(三)强化资金管理
中心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补助资金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得直接发给学生家长,严禁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支付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和其他学校公用经费支出。各学校营养餐管理员、中心学校营养餐管理员月末认真结算当月学生营养餐支出、结余资金,经中心学校财务人员核算后方可给供货商付款,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四)强化营养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举办培训、媒体、学校广播站、黑板报等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服务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建立健康的饮食行为模式,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
(五)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完善相关问责制度,制定专门的监督检查实施细则,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资金和食品安全。
十、工作要求
(一)营养餐的食物采购一律由中标统一采购或制作。
(二)实施营养餐必须坚持安全、营养、方便、价廉的原则,做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物不进校、不食用,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三)学校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样80g,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年月日时分)、品名、留样人、审核人;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
(四)学校严格执行校长配餐制度并有校长配餐记录,校长因外出学习或其他原因不能配餐,学校需做好工作衔接,可以由分管领导配餐,切实保证学生用餐安全。
(五)班主任负责本班“营养餐工程”的日常管理,每周按时向学校营养餐管理人员上报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就餐数量,每天做好食品发放登记工作,每月汇集成册入档,以备检查和审计。
(六)中心学校每月月底对营养餐资金做出核对清算,对每日每生不足3元的结余资金,次月要以水果或其他营养品的形式补发给学生。
(七)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做好营养餐相关信息的公示工作,广泛征求家长、师生的反馈意见,不断改进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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