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9-x-30/2016-0413109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太平镇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5-10-11 |
文号 | 浏览量 | 3 |
各村(社区)村民委员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由于原指挥所部分人员工作变动,为切实加强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进行调整充实,现将调整后的指挥所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指挥所所长:杨尚斌(镇人民政府镇长)
常务副所长:张俊杰(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 所 长:杨 坤(太平镇林业站站长)
成 员:蒋锦新(太平派出所所长)
张春明(太平武装部部长)
蒋绍刚(太平司法所所长)
杨正兴(太平财政所所长)
谷凤兰(太平镇团委书记)
杨正辉(太平中心学校校长)
杨正全(太平中学校长)
杨正光(等子中学校长)
何应雪(太平镇文化站站长)
杨义楼(太平卫生院院长)
蒋启团(太平水管站站长)
陈于权(太平电信所所长)
刘绍华(太平护林大队队长)
指挥所办公室设在林业站,负责办理日常事务工作,由杨坤兼任办公室主任,陈红杏、杨加海、赵家斌为办公室成员。在本年度森林防火期间,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如有工作变动,由接任工作的领导自行补缺,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太平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单位)森林防火职责及责任区分工
太平镇森林防火指挥所
成员(单位)森林防火职责及责任区分工
根据森林防火有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为充分发挥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单位)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作用,明确各部门在森林防火中担负的责任,履行指导、监督、协调职能,各司其责,切实搞好我镇林防火工作。经镇人民政府研究,特对镇森林防火指挥所职责作如下规定:
一、镇森林防火指挥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和镇党委、政府的指示。
(二)研究制定全镇应对森林火灾的决策和指导意见。
(三)负责指导全镇森林火灾的监测预警工作。
(四)组织、指挥、协调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指挥所长职责
(一)负责镇森林防火指挥所领导工作。研究、决定全镇森林防火重大问题。
(二)审定全镇森林防火方针、政策和工作决定。
(三)指挥涉及各部门的森林防火重大事宜。
(四)在森林防火关键时期,主持召开全镇森林防火会议,部署森林防火工作。
(五)直接指挥或授权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三、常务副所长职责
(一)协助指挥所长主持指挥所全面工作,定期或不定期主持召开指挥所成员会议、全镇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协调、研究、解决森林防火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领导业务部门研究制定森林防火的政策、规章、制度、措施、办法、预案。
(三)召开业务部门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森林防火工作。
(四)指导、检查、督促各村民委员会、各有关单位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工作。
(五)负责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四、副所长职责
(一)在紧急情况下,可代表指挥所长召开指挥所成员会议;协调、研究、解决森林防火工作有关的问题。
(二)指导业务部门研究制定森林防火的政策、规章、制度、措施、办法、预案。
(三)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相关保障工作。
(四)负责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五、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一)指挥所成员(单位)的共同职责:
1.参加指挥所召开的有关会议。
2.检查督促挂钩责任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3.积极做好扑火救灾的应急支持保障工作。
(二)指挥所成员(单位)职责
1.镇人武部职责
根据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就近调动民兵义务分队参加扑火救灾工作。
2.太平派出所、太平司法所职责
开展森林防火法制宣传教育;协助森林公安及时侦破、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保障扑火救灾交通畅通;维护火场周边地区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协助、指导开展森林防火法制宣传教育。
4.镇财政所职责
负责镇级森林防火专项资金的筹措和调度,监督业务部门搞好资金的管理使用。
5.太平电信所职责
负责搞好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的服务;负责提供扑火救灾的通信保障;适时免费发送森林防火警示信息;开通免费拨打森林火灾专用报警电话“12119”的服务。
6.镇卫生院职责
对因森林火灾致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或在扑救森林火灾中发生伤残和死亡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安置、处理善后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加强对痴、呆、聋、哑、疯五种人的监控,防止其引发森林火灾。
7.镇水管站职责
做好库区周围的森林防火工作;飞机实施吊桶灭火时,提供水源保障。
8.镇广电站职责
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及时宣传报道森林防火工作动态,按有关规定负责扑救森林火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9.护林大队职责
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农村环保的重要内容,配合森林防火部门搞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督促指导农村完善火源管理制度、督查防扑措施到位情况,科学合理地安排和疏导农业生产用火。
10.教育部门职责
负责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11.镇森林防火办公室(太平林业站)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和镇党委、政府的指示;研究、拟定全镇应对森林火灾的决策和指导意见;负责指导全镇森林火灾的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指挥、协调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对森林火灾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建立专项火灾档案,并提出灾害恢复的意见和建议。
六、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单位)森林防火责任区
(一)太平派出所负责东蚌村、柳树水村;镇森林防火办联络员杨坤。
(二)太平财政所负责兴华村;镇森林防火办联络员杨加海。
(三)太平电信所负责李山村、椅子山村;镇森林防火办联络员陈红杏。
(四)太平文化广电站负责太平村;镇森林防火办联络员 赵家斌。
(五)中心学校负责莽林村、蒋家村;镇森林防火办联络 员赵家斌。
(六)护林大队负责思腊村、乌木村;镇森林防火办联络员杨坤。
(七)太平武装部负责大坪子村、下坝村;镇森林防火办联络员杨加海。
(八)太平卫生院负责地理村、龙洞村;镇森林防火办联 络员陈红杏。
(九)等子中学负责等子村;镇森林防火办联络员杨加海。
(十)太平中学负责田头村;镇森林防火办联络员杨坤。
(十一)镇团委负责长安村、绿水村;镇森林防火办联络 员赵家斌。
八、有关要求
(一)请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并于3月10日前将联络员的姓名及手机号码报镇森林防火办公室。其职责是:加强与挂钩单位及镇森林防火办公室联络森林防火工作相关事项。
(二)各成员单位在森林防火期间,至少要到责任区督查工作3次,分别在春节前、3月上旬及清明节前进行;检查结束后要专题将督查情况反馈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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